印尼女童遭奸成孕堕胎反被判囚 3名主审法官被申诉

撰文: 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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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苏门答腊岛(Sumatra)一名15岁女孩,先后8次被她17岁的哥哥强奸,其后因奸成孕。女孩进行非法堕胎后被捕,并在7月遭判监6个月。多名社运人士周一(7月30日)向印尼司法委员会入纸对3名主审法官提出正式申诉。

一班关注妇权及保护儿童的社运人士,周一在雅加达跟司法委员会成员见面,要求他们调查事件。他们形容将这名女孩收监的决定“极其不公平”。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ICJR)研究员艾丽西亚(Genoveva Alicia)有份出席会议,她指当局将堕胎看成非黑即白,“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不能堕胎。”

印尼法律严禁堕胎,除非胎儿危及孕妇生命,或是妇女因为遭强暴而怀孕。若要堕胎,亦必须在怀孕40天内进行。惟案中女孩堕胎时已经怀孕8个月。

警方6月在一个棕榈园中发现一具胎儿,揭发事件,并逮捕这对兄妹。两人一同受审,哥哥最后因为性侵犯未成年人士被判监两年。他们的妈妈亦因为协助女童堕胎而面临起诉。

案件受到广泛关注及报道,有关社运人士认为该女孩应该被视为受害者,并将她的堕胎视为医疗紧急情况。有人认为“受害人反被罚”,反映了社会的“系统失效”。

司法委员会同意在30天内回复,但强调他们的权力只限于调查涉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