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如果死亡能选择 “自杀旅游”是怎样的一回事?
苏黎世湖旁的一幢楼房里,一名老人坐在窗前,拿起颜色笔,在纸上洋洋洒洒画了几笔,把眼前的恬静湖景凝住了。不过说到人生,老人最想做的却非留住,而是放手。这位85岁的老伯伯是台湾前体育主播傅达仁,也是一位胰脏癌末期病人。进入生命倒数阶段的他,去年11月在瑞士取得接受辅助自杀(assisted suicide)的资格。那趟旅程的重点不在游览,而是拜访辅助自杀的非牟利组织DIGNITAS,替自己安排安乐善终。
每年,像傅达仁一样选择前往瑞士“寻死”的人有200多个,而这个现象被称之为“自杀旅游”。《香港01》记者跟DIGNITAS发言人倾谈过,了解机构理念和“自杀旅游”现象背后的原因。
在昏暗凌乱的房间里,DIGNITAS创办人Ludwig Minelli正与《卫报》记者Amelia Gentleman侃侃而谈,由组织的具体运作说到辅助自杀的“新技术”。这时候,门铃忽然响起,打断两人的对话。Minelli按下对讲机,跟门外的人谈了两句,然后跟Amelia说:“一位的士司机说有两个希腊人来了,他们想跟我谈谈。”十分钟后Minelli再次出现,笑容腼腆:“是一位希腊女士和她的叔叔。两个完全不懂德文或英文的人,山长水远来到了苏黎世。”
对Minelli来说,不速之客登门造访已经见惯不怪,每个月都总会有一次。例如有一次,Minelli驾车回家途中,看到一架德国的士停泊在路边,的士司机下了车,向途人问路。Minelli说:“我马上停车,因为我知道他们要找的是谁,这只有一个可能。”Minelli果然没有猜错,坐在的士后座的90岁老婆婆专程由德国慕尼黑过来,赶了300公里路,来到苏黎世这个偏远郊区,为的就是当面请求Minelli,助她结束痛苦的人生。
Minelli并非医生,而是一名人权律师。20年前,他决心推动死亡自主权利,并称之为“最后一项人权”。1998年5月,DIGNITAS正式成立,全名为To live with dignity - To die with dignity,这亦是组织的理念—人有权选择如何过活、如何离世。人自主自决,才有尊严。DIGNITAS成立近20年以来,最少辅助过2,300人自行为生命画上句号,当中只有小部分人是瑞士人,更多的是来自德国、英国和法国,有少数人甚至来自9,000公里以外的台湾,包括近年在台湾积极推动安乐死合法化的傅达仁。不过这一次,Minelli并没有即时接收那位希腊女士,反而着她回家去。“我不喜欢不速之客,我们这里做事是跟足程序的。”Minelli说。
安乐善终代价不菲
到DIGNITAS“求死”不是叩门就可以。求助人必须先注册成为会员,并缴交80瑞士法郎年费(约634港元)或200瑞士法郎(约1,584港元)的一次性会员费用。成为会员后,下一步就是准备好所有医疗报告,交由与DIGNITAS合作的独立医生检视,并要亲身前往瑞士约见医生两次。医生会根据当事人的病情和心理状况,评估他是否符合资格使用辅助自杀服务。只要绿灯一开,求助人便可以预约时间到DIGNITAS进行相关程序。以上每个步骤均须付款,费用由7,000瑞士法郎(约55,553港元)至10,500瑞士法郎(约83,330港元)不等,视乎是否在当地火化和殓葬。负担不起高昂费用的,也可以申请减免部分费用。DIGNITAS同时鼓励有经济能力的人多付一些,好让更多人能够享用服务。
说到这里,你可能以为DIGNITAS只是间牟利诊所。DIGNITAS发言人接受《香港01》访问时特意澄清,DIGNITAS是个倡导死亡自主权利的非牟利组织,绝非一间诊所。“这里只有约20名兼职职员,没有医生、没有护士、没有急症室、没有病房,没有任何设施可以让病人住进来疗养生息。再者,辅助自杀通常在私人地方或病人的家中进行,而不是诊所。”
为什么牵涉到死亡的医疗程序,竟然不在诊所或医院进行?这是因为瑞士法律允许辅助自杀,而非安乐死。辅助自杀并不等同安乐死,安乐死的英文是euthanasia,源自希腊文的eu-thanatos。Eu是“好”的意思,Thanatos是希腊神话中的死神,因此eu-thanatos就是指好的、无痛苦的死亡。日常生活中,安乐死被用作一个雨伞术语,包含了我们对善终的各种想像。不过,若果牵涉到法律条文,善终形式也可以分得很仔细,而最具争议的是主动自愿安乐死(active voluntary euthanasia)和辅助自杀。
主动自愿安乐死是指神志清醒的病人在没有治愈方法、痛苦难耐的情况下,要求医护人员为他注射致命药物,以提早结束生命。这种做法在瑞士是违法的,目前全球只有四个国家允许主动自愿安乐死,包括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和哥伦比亚。
至于辅助自杀,它与主动自愿安乐死的分别,在于医护人员只能提供结束残存生命的适当手段,例如处方和准备致命药物,然后由神志清醒的当事人自行喝下或注射入体内,医生不能够直接参与。这个做法在瑞士、荷兰、卢森堡、比利时、德国、加拿大以及美国部分州份都是合法的。去年11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省亦历史性地通过了辅助自杀合法化。
医生只负责处方 病人须“自行了断”
说回瑞士的情况,根据当地刑法115条,任何人如果出于私利,唆使或帮助他人自杀,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五年。受到法例规限,DIGNITAS只能为求助人提供药物,最后的步骤仍须由当事人自己执行。由于到DIGNITAS求助的绝大部分是外国人,DIGNITAS特意在2009年于苏黎世东部一个工业区买了一幢两层高的楼房,让求助人在那里按下人生的终止键。
至于辅助自杀的程序,一般来说是医生处方致命剂量的戊巴比妥钠盐(Sodium Pentobarbital),再将药混入60毫升的水中,给当事人饮用。DIGNITAS称当事人喝下药物后五分钟内会陷入昏睡,过了一段时间,药物便会瘫痪呼吸系统,当事人最终会在无痛的状态下离世。假如当事人无法自行喝下药物,组织会提供机器协助服药,当事人唯一要做的是按下按钮。
工作人员除了会在现场协助,还要负责录影整个死亡过程,然后留在现场等候警察、法医和政府医生到场,因为当地法例规定,每宗辅助自杀个案都必须记录在案,以确保相关医疗程序没有违法。
事实上,瑞士的辅助自杀法一直被指过分宽松。当地现时并无任何法律规管医生可以协助哪一类病人自杀,只要(一)医生不会从中得益;(二)执行有关医疗程序时,病人有健全的心智和判断力,就算是合法。尽管医护人员专业守则列明,只有在部分情况下,包括绝症病人到了末期阶段,医生才可执行辅助自杀。不过正如DIGNITAS发言人指出,医护人员专业守则“只是一个参考,未被写入法律,因此没有法律约束力。”
助非绝症患者寻死惹非议
2014年一项研究就指出,2008至2012年间,瑞士一共执行了611宗“自杀旅游”个案。研究人员追寻这批人“寻死”的主要原因,当中37%是因为患癌,不过最普遍的原因竟是神经系统疾病,占了47%,另外有15%是因为风湿性疾病,这都与守则所列明的末期绝症扯不上关系。
DIGNITAS创办人Minelli对此毫不掩饰,他曾在访问中指出,虽然求助人能否获开绿灯是独立医生的专业决定,他不会参与其中,但他认为即使求助人只是抑郁,如果他决意希望结束生命,其意愿都应该被尊重。“比如一个妇人失去了丈夫,后来得了严重抑郁症,首先她应该找心理医生。但若过了10年、15年,情况还没有好转,而且她觉得:‘我受够了,我不要继续受抑郁症折磨。’这种情况下,我看不到为什么我们要向她说不。”
谁合资格接受安乐死或辅助自杀?谁不可以?这是立法过程中最棘手的一环。在荷兰,如果一个人的病情无法逆转,并忍受着不能承受的苦楚,而且一再表达求死的意愿,医生便可合法地为该病人执行安乐死和辅助自杀。不过,如何界定“不能承受的痛苦”?这个责任重担于是落在医生的肩膊上。作为医生,即使明知病人长期饱受煎熬,很多时候都会因为医学上无法提供客观证据,拒绝为病人执行安乐死和辅助自杀,以免触犯法例。至于瑞士的辅助自杀法例,正正因为没有这方面的规管,又没有规定对象一定要是瑞士居民,于是为“自杀旅游”创造了先天条件。
为何自杀非要医生帮助不可?
或许你会觉得,没有人打算剥夺他们的求死的权利,只是为什么他们非要以安乐死或辅助自杀这些方式不可?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生死学的讲师Naomi Richards尝试提供一个答案。Richards在去年11月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提到,自己访问过七名打算到瑞士“寻死”的英国人,他们均表示在决定如何完结自己生命时,会考虑“死法”是否符合死的美学和社会大众心目中对“好死”的定义。Richards举例指部分受访者其实早已从黑市购入戊巴比妥钠盐,本应可以自己动手,毋须劳师动众飞往另一个国家,但最终还是决定到瑞士去。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无法肯定做法是否正确,过程中会否受到干扰,简单来说,就是不肯定自己能否死去。
另外的原因还有社会认受性(social legitimacy),毕竟自杀的污名太大,如果有医护人员参与其中,便可以令事情更易被人接受。正如其中一位女受访者指出,由医生处方、在相关机构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会令死亡变得更“文明和稳妥”,好让她“走得有尊严”。
这七名英国人最终有否踏上死亡之旅,不得而知。至于傅达仁,他获瑞士医生开出绿灯后便返回台湾,跟老朋友见面。DIGNITAS发言人向《香港01》表示,目前组织拥有最少8,400名会员,遍布全球84个国家及地区,但并非每一个会员最终都会寻求辅助自杀,当中只有3%的人最终接受了辅助自杀服务,其余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买个保险。即使是获开绿灯的那批,当中七成自此没有出现过。Minelli解释:“他们接触DIGNITAS是希望留条后路。当他们得到了绿灯,知道万一情况恶化也有一个‘紧急出口’,他们便平静下来……很多时候,当会员一获开绿灯,很快便会去世,这是因为他们原本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当知道自己不是无路可退后,便松一口气,自然地离开人世。”
DIGNITAS发言人同时强调,他们的主要工作其实并不是辅助自杀,而是防止自杀,因为每个自杀死亡的个案之外,伴随着更多人自杀不遂的悲惨故事。“每天我们都收到一大堆来自世界各地的电邮,有些人纯粹想找人倾诉;有些人想知道作为病人应有的权益;有些不清楚自己应入住宁养院舍,还是找寻求辅助自杀;有的本身是医生,不知如何帮助自己的病人。每封电邮,我们都尽可能一一回复。”
是人权组织还是“死亡生产线”?
树大必然招风,有人肯定DIGNITAS工作的同时,争议声亦此起彼落。尤其在德国,近年围绕“自杀旅游”的讨论非常热炽,这是因为不少瑞士组织来到德国开设分支,安排当地人到瑞士“寻死”,促使德国国会于2015年底立法,一方面通过辅助自杀合法化,另一方面将“商业性质的辅助自杀”刑事化,旨在打击这些瑞士组织。
确实,不少人都忧虑这些组织只是美其名推动死亡自主权利,实际上是从绝望的人身上赚钱。就连曾经在DIGNITAS当护理员的Soraya Wernli,亦曾经公开指控DIGNITAS是一个“只关心盈利的死亡生产线”。那么DIGNITAS会否考虑增加财政透明度,以正视听呢?DIGNITAS未有正面回应,只是说希望世上每一个国家,都能将善终自由纳入医疗和社会福利制度内,所有人不论贫富都可以享用同样质素的善终服务,那就再没有人需要飞到瑞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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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刊载于1月8日出版第94期《香港01》周报,更多周报文章︰【01周报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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