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沙龙】安乐死:哲学和伦理学多角度探讨
随着香港人口老化问题愈趋严重,社会上很可能有更多长者遭受长期老年疾病的困扰,他们或会提出作安乐死的诉求。因此,《香港01》在七月底举办了一个沙龙,邀请两位哲学及伦理学学者与我们对谈,指出安乐死的几项大争议,试图带动社会重新正视有关安乐死的公共讨论。
在十多年前,人称“斌仔”的邓绍斌寻求安乐死轰动一时后,坊间探讨安乐死的积极程度逐步减退。医管局早已旗帜鲜明地反对安乐死,发出了官方的治疗指引,令外界部分人误以为已可为安乐死的对错盖棺定论。但学术界并未曾停止过相关的争论,坊间却缺乏长期讨论的基础,《香港01》认为有必要令外界重新意识到探讨这个议题的重要性,遂在7月27日举办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沙龙。
是次活动邀得浸大宗哲学系副教授陈强立博士及城大公共政策学系副教授陈浩文博士出席分享对安乐死的看法,并跟《香港01》的员工对谈。
争议一:如何定义安乐死?
学术界没有一个对安乐死一致接受的定义,因为如何界定这个词汇可能已隐含了背后的立场。有学者以主动和被动,以及自愿、无意愿和非自愿两种区别方法归纳出六种安乐死种类(详见表)。
医管局并不认同被动安乐死的说法,它认为安乐死“有直接并有意地使一个人死去,作为提供的医疗护理的一部分”的意义。但被动安乐死的意思只是在恰当的情况下“不提供或撤去维持生命治疗”,并无直接杀害病人的意图。另外,有些人认为,安乐死一词美化了自杀和医生协助病人自杀的行为。
陈浩文博士表示,被动安乐死或已意味着承认“透过令病人死亡使他们的痛苦得到解决”,在现今香港法律而言,这已涉及谋杀或误杀。但若只是对即将离世的病患者不给予或撤回无效的治疗,那医疗人员只是不再延长病患者面对死亡的过程,而没有加速他们死亡的意图。
陈强立博士则认为︰“以‘终止无效治疗’此一语辞取代‘被动安乐死’比较合宜。终止无效治疗只是容许病人死去,诱发病人死亡的是病本身,而非医护人员的行为。”
陈强立博士又指出,当病人有清醒的意识、理性思考的能力和意志时,已表明他昏迷或失去决定能力后不愿意继续接受治疗,这类终止治疗的行为不应该引起任何争论,因为病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强行对病人施。强行施予治疗,可以被视为侵犯或袭击病人,构成刑事罪行,所以医护人员只尊重病人的选择,并没有杀害或加速病人死亡的意图,不应该视为安乐死。
《香港01》对未来的展望
在沙龙活动中,两位学者均认为现阶段尚有很多有关安乐死的争议值得讨论下去,而他们亦不能就每项争议提供无可争辩的答案。《香港01》并非试图透过举办一个沙龙去解决所有有关安乐死的争议,不少争议在沙龙完结后仍会继续存在,但《香港01》希望透过两位嘉宾的分享,带动自己的员工以至社会各界重新关注这个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