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允17岁病人安乐死 成当地首宗未成年案例
撰文: 毛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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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两年前取消接受安乐死病人的年龄限制后,一名临终的17岁病人近日已接受安乐死,成为该国首例。
比利时是现时全球唯一一个不设安乐死年龄限制的国家,该国联邦安乐死委员会未有透露病人的姓名及姓别,指他经历了“不能承受的身体痛楚”。医生采用的是“缓和镇静”(palliative sedation)方式,先将病人导入昏迷状态,再进行接受药物注射致死。
委员会主席Wim Distelmans指,目前只有很少病童获接考虑进行安乐死。比利时在2002年将安乐死合法化,并于2014年通过,取消安乐死的年龄限制,接受安乐死的儿童必须是临终病人,受不能承受的身体痛楚所折磨,其安乐死申请方会获得当局考虑。任何年龄的儿童只要有理智决定的能力,都有权提出结束自己的生命。然而反对者、教会及部分医生都质疑,孩子是否懂得下此重大决定。
合法化后安乐死个案增八倍
比利时与邻国荷兰是全球让未成年人士接受安乐死的仅有国家。荷兰容许12岁以上人士接受安乐死,界乎16至18岁的病人能够提出接受安乐死,其父母或监护人不得否决,但必须问清意愿12至16岁的病人则必须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方能接受安乐死。
比利时允许安乐死后,由2003年至2013年接受安乐死的病人数目由235宗增至1807宗,升幅近8倍。2013年,安乐死占整体死亡个案的4.6%。而荷兰的安乐死比例,在2010年是占2.8%。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