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专题】一个裁决反转印度 大法官卸任前立下私隐金刚罩
私隐,在很多人眼中是理所当然的基本人权,但在今年八月之前的印度却没有这回事。印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在卸任前夕急忙确立私隐权,被称为印度立国七十周年的最好礼物。何以这个裁决能够翻天覆地?
有看过《来自星星的PK》的话,对于印度社会的宗教气氛都不会陌生。外星人PK来到印度,遇上不同宗教的狂热份子,单是黑、白两种颜色已经各有解读,忌讳不同。电影或许有所夸张,但这个国家的确与欧美不同,宗教信仰非常普遍。主流的有印度教、伊斯兰教,少数人信奉基督教、锡克教等,各有传统。
在这样的多元社会做法官,相信别有一番难度。
私隐不只是私隐那么简单
凯哈尔(JS Khehar)原本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今年一月更上层楼成为首席,不但站在印度司法体系的最顶端,亦是历来首名信奉锡克教的首席大法官。虽然哈凯尔的任期不长,但他赶及在卸任之前审理了一宗无比重要的案件,足以名留史册。
事源印度总理莫迪力推电子化,强制所有国民参与生物识别计划Aadhaar,要向政府交出个人资料。这个政策引起争议,涉嫌侵犯民众私隐,于是有人提出司法覆核,争议点在于私隐是否印度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之时凯哈尔已经快将卸任,但他却紧急开庭审讯,看来不想错过一次历史时刻。
最后在8月24日,亦即凯哈尔卸任前三天,他联同八名同袍作出裁决,认为私隐是一种宪法保障的人权。政府要有合理原因收集个人资料,Aadhaar方可合法合宪。但裁决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一个政策,因为最高法院在长达547页的判词中以私隐作为基础,推导出印度公民的自由权利。九名法官如此说:
如果私隐是宪法保障的价值,那会对我们理解的自由及随之以来的权利带来一个重新定义。
划出不可侵犯的私人领域
最高法院的推论是,既然印度人享有私隐,那他们的个人生活就不应该受到别人干预。如此一来,亦即等同于他们享有个人自由,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如何过。判词中特别提到“性倾向是私隐中的重要元素”,不论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意见如何,国民都可以自由选择性倾向,同性性行为亦不可能再遭法律禁止。
人生最好由个人来决定。政府的责任是保障国民有能力做决定,保障个人自由,而非主宰他们的决定......私隐是从根本上承认多元化,承认个人有权利与别不同,对抗从众的浪潮,建立一己空间。
研究印度宪法的学者柯斯拉(Madhav Khosla)接受《经济学人》访问时形容判决是“法律革命”,最高法院将公与私划分开来,两者不可逾越。以后很多法例,例如饮食条例和宗教规范等,印度人都可以入禀司法覆核。
凯哈尔裁决有赞有弹
这次裁决在西方世界获得一面倒称许,《经济学人》、《金融时报》刊出署名评论,《纽约时报》更加为此发表社论。而在印度,《印度斯坦时报》的社评形容私隐权是一份最好礼物,庆祝印度独立七十周年纪念,“法院弥补了宪法草拟之时的一大缺欠”。《印度教徒报》亦认为裁决会“给公民和政府带来更平等的关系”。
不过自此以后,印度人能够以私隐为由入禀挑战很多传统规例,所以社会上也有不满声音,认为法院反过来干预宗教传统。资深大律师达万(Rajeev Dhavan)更加点名批评法官凯哈尔匆忙开庭,权力膨胀。
到底凯哈尔是正是邪?或许再看另一宗同样在他任期尾声的案件,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评价。在印度的部份伊斯兰社群中,有一个名叫“三说离婚法”的规矩,只要丈夫以任何方式向妻子连续三言离婚,即可结束婚姻关系。最高法院派出五名法官审理,其中三人认为违宪的宗教规条要取缔,但凯哈尔却持相反意见,主张法院无权干涉宗教规则。
所以说凯哈尔与宗教为敌肯定不公允。他的裁决一时看似开明,一时又似保守,但背后的思维大概一脉相承:尽力在多元文化的印度尊重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