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今年修订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将加强器官移植收费管理

撰文: 范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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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提出今年将修订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新修订条例将加强器官移植收费管理。

国家卫健委介绍,该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司法部审核,提交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将于近期颁布实施。新修订条例拟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

国家卫健委强调,新修订条例将加强活体器官移植管理和器官移植收费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管理,建立人体器官移植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对移植医院进行定期评估。

据了解,2021年河南省卫健委、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近曾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制订“河南省捐献器官获取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文件列明主要人体器官捐赠的收费,例如患者要得到一个成年人的肝脏,指导价格就是26万元(人民币.下同)。

患者要得到一个成年人的肝脏,指导价格就是26万元。(大河报)

当时通知就强调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上述费用并非器官的“价格”,器官本身是无价,但在器官评估、功能维护、获取检测、保存运输等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和费用。通知表示,文件的出台将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捐献者和受捐者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该通知指出,收费标准是按照坚持公益性、以非营利为原则,以成本补偿为基础,统筹考虑捐献器官获取过程中的资源消耗、技术劳务价值和群众可接受程度,对捐献器官获取成本进行测算。

通知又称,正式制订收费标准,是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持续提升人体器官移植服务可及性,促进全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立法会宣传器官捐赠活动,卢宠茂表示不少轮候器官移植病人都徘徊于生死边缘。(廖雁雄摄)

据了解,今年内地新修订条例将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开展器官移植工作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对无资质擅自开展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打击力度。以法律形式明确,器官移植中出现的跨区域获取器官、不使用分配系统分配器官、伪造捐献移植数据、未执行分配结果等严重扰乱捐献工作秩序的违规情形,应进行处罚打击。

国家卫健委表示,2007年中国首次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器官捐献与移植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和2021年《民法典》的施行,进一步对器官捐献知情同意进行界定,并严令禁止器官买卖。随后,中国陆续出台关于器官移植管理相关档案,对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各环节的管理进行明确和细化。

国家卫健委指出,中国已逐步建立符合国情和文化特点的人体器官捐献、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服务、人体器官移植后科学登记、人体器官移植服务监管五大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