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布“1+3”新政 港澳居民免征个税超港澳税负部分
自国务院6月14日公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下称《南沙方案》)以来,南沙不断创新实践,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周三(17日),南沙区举办“共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南沙外经贸政策”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1+3”专项政策,对港澳居民免征个税超港澳税负部分。
在“1+3”新政中,“1”指落地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沙区全域推行,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标志著《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这也是《南沙方案》首个落地的重大政策。
而“3”则指推出《广州南沙开发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广州市南沙区2022年稳外贸政策措施》、《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外经贸发展系列政策,推动外资外贸保稳提质,增强外经贸发展韧劲和后劲。
据介绍,与过往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次在南沙落地的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优惠对象覆盖全体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范围更广。二是对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标明确。三是南沙后续将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申报指南和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来源于南沙所得的界定办法、享受优惠的身份条件、个人税负的计算方法等事项,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报办理,路径清晰。
另一方面,是次出台的稳外贸政策,著重从畅、稳、降、保、拓五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其中,“畅”即畅通物流堵点痛点,设置最高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粤港跨境运输通道补贴,最高50万元的粤港澳跨境货运作业点疫情防控补贴,以及最高200万元的航空货站进出口补贴。“稳”即稳住生产链供应链,设置最高超200万元的引链补链奖,一次性20万元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奖励。
而“降”即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设置最高1000万元的设施改造补贴,最高150万元的租赁场地补贴,以及最高30万元的溯源中心补贴。“保”即保市场主体,适度提高企业风险容忍度,设置50万元的关税保证保险补贴,最高可达100%保费的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并增加资信调查费用80%的扶持;设置最高50万元的自主品牌出口扶持,最高100万元的保加工贸易主体补贴。最后“拓”即鼓励企业抓订单、拓市场,设置最高500万元的外贸增长奖,设置最高50万元的展会补贴,设置最高200万元的重点品类进口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