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汉坐15年冤狱获国家赔偿262万 家人指数额太低将申请覆议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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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男子吴春红2004年被指向两名孩童投毒,造成一死一伤。吴春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案件却又三次被发回重审。最终,吴春红在今年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早前又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向吴春红赔礼道歉;驳回吴春红的其他赔偿请求。
据《澎湃新闻》消息,8月6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表示,家人认为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目前作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太低了,将申请复议。

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发生一起中毒案件,两名孩童因“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吴春红被认定为是嫌疑人,被认为是因琐事“投毒报复”。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6月2日,在律师陪同下,吴春红(中)向河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互联网图片)

2008年,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上诉,2009年,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吴春红的父亲提出申诉,2012年,河南省高院驳回其申诉。2018年9月29日,最高法指令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2020年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河南省高阶人民法院撤销该院此前的刑事裁定和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被宣判无罪前,原审被告人吴春红已被羁押超过15年、5600多天。

“两千万、三千万也买不回自己受的委屈”

6月2日,吴春红在代理律师的陪同下,一起前往河南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吴春红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他本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9728071.25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其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500万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其支付误工费和补偿费 200万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其支付伤残赔偿金,暂共计18728071.25元。

6月5日,获释后的吴春红在出租房内。他入狱前右眼不好,出狱后在医院检查得知,右眼视力已经无法恢复。现在他右眼被风吹会疼痛难忍。(上游新闻)

有声音质疑申请金额过高,吴回应说,就算拿两千万、三千万,也买不回自己16年受的委屈。

据《上游新闻》报道,如今吴春红如今虽然回归社会,却发现已经难以适应:他出门会迷路,亦不熟悉现在流行的智能手机,看电视也不知道如何使用电视机顶盒。吴春红的一双儿女说,父亲出狱两个月,人变得木讷了,只有在说自己的案情时精神抖擞。

吴春红早前曾称,如果赔偿款到位,他不会乱花钱,他要先还债,再给儿女各买一套房。他说,在儿女最需要陪伴的时候,他在狱里,儿女一直为他维权,他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