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指示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穗沪公布放宽住房限购措施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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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部门此前宣布的一揽子房地产金融举措,于9月29日加速落地,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明确完善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并公布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各商业银行原则上应于10月31日前统一对存量房贷(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实施批量调整。此外,关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广州及上海于同日公布调整措施,放宽住房的限购要求,并自30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广州宣布取消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中国近日出台一系列政策,希望能活络房产市场。(新华社/资料图片)
上海公布调整措施,放宽住房的限购要求。(路透社/资料图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29日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同日还发布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强调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自3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另外,上海市住建委等六部门29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优化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包括缩短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要求,从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年或以上的年限,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同时亦优化贷款等政策,包括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以及下调首付比例。其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