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中共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 或因政经外交大计收成需时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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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月25日)官方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建议删除宪法部份表述,内容为国家主席及副主席任期,亦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016年“习核心”一语在中共内部获确立,至“习思想”在去年10月十九大亮相,并在今年3月两会通过“入宪”,其实据此大势,修改国家主席任期之消息其实早已不绝于闻。

2015年:习近平出现在陕西延安、铜川、西安等地。(新华社)

按目前规定,中共总书记一职并无任期限制,毋须修改党章亦可连任。至于所谓“七上八下”惯例,亦即67岁以上可留任领导层,68岁则须退休,近年亦屡次传出“废止”传闻。另一方面,在去年十九大,政治局常委及委员组成未明显出现“接班人”人选。正因在党务机关有种种蛛丝马迹,修宪以取消国家主席连任限制一说亦更加甚嚣尘上。

纪检工作体现统一事权倾向

单以纪检工作为例,此举来龙去脉早就有迹可寻。自2012年十八大习近平接任党政大权以来,官方一直重视整顿党政纪律,视干部贪腐怠政为“亡党亡国”大害。据现行中国体制运作,中共领导层提出要统一事权以实现“自我监督”,过去几年由“运动式反腐”到“制度化反腐”,整体趋势正是整合纪检资源,集中风纪权限于中纪委,其上再由政治局监督,以期达致高效而有序地反腐打贪。

此统一事权趋势进而由党务延伸至政务。中纪委属党务机关,权力按规定只及中共干部,有见及此,中共作为执政党,提出建立监察委制度,由同级人大选出,并与中纪委合署办公,换言之党政纪检大权合于一身。从制度流变可见,中共领导层倾向维持党政事权一体运行,而经过一系列运动和制度调整,人事骤变或致“政随人息”,重蹈昔日覆辙。

如果代入官方思维,单是反腐一项,经过五年实践和教训,至今才算渐渐收得成效,走到设置全国监察委一步,故此党政最高领导层组成不一定适宜更弦易辙,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亦非完全出乎意料。

国家主席习近平。(资料图片)

官方意在避免政随人息

此外,自习近平接任国家主席一职以来,中国启动大规模政经改革,此等计划非十年廿载不足以论成败。首先,中共加强“党建”及反腐打贪,本意在锻造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以提高施政效率,亦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用十九大报告讲法,按改革开放现阶段,最终目为为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由大政方针而及具体政策,各种计划经过习近平第一个国家主席任期,只可说尚在起步阶段。先说内政,中共早年推出“脱贫攻坚”规划,内容为于2020年消除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小康社会,届时即使达标,后续建设发展还有待筹划,非未来五年足以完成。再谈外交,自2013年中共公布“一带一路”规划以来,沿线各计划大部份尚在协商或动土阶段,诸如高铁、港口、重工等基建项目亦屡有阻滞,五年时间是否足以敲定落实,答案不言自明。

正因由党务以至国家,由内政以至外交,各层面改革大政均需稳定领导以推行及维系,所以中共在此时刻删除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从而为未来路向奠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