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院殴斗】前院友指控院舍涉掩饰事件 在社署调查前利诱删短片

撰文: 慈美琳 陈信熙 郑嘉如 梁祖饶
出版:更新:

葵涌私营残疾院舍“国宝之家”上月发生院友殴斗浴血事件,前院友指控职员事发时袖手旁观,称“弱智打交好正常”,结果拖延约半小时报警,未尽照顾责任。《香港01》再发现,院舍职员涉嫌掩饰事件。拍摄打斗短片的前院友称,两名职员于社署上门调查前,分别向他借阅手机并擅自删片,以及提出减收宿费利诱他勿将短片放上网。“国宝之家”承认删片,但否认利诱,又称删片前已获院友同意。大律师指,如删片目的是销毁证据,不论毁坏或利诱,均可能触犯妨碍司法公正。关注组织批评,社署调查时过于依赖院舍提供证据,指如院舍存心隐瞒,很容易瞒天过海。

前院友陈先生(化名)指“国宝之家”一名姑娘,于打斗事件翌日就向他借阅手机,查看打斗短片,但归还手机时两条短片已被删除。(谭威权摄)

“国宝之家”两名男院友上月16日凌晨,因排队饮水起争执,继而动武打至头破血流。目击事件的前院友陈先生(化名),当即唤醒院舍唯一一位职员,但他指职员竟冷言称“弱智打交好正常”,未及时报警。陈先生对职员冷漠感诧异,遂用手机拍下打斗短片作纪录。

前院友:姑娘借手机 未经同意私自删片

根据社署规定,院舍于发生特别事故后的三日内,要向社署提交报告,而署方其后会跟进事件。不过,陈先生指“国宝之家”一名李姑娘,于打斗事件翌日就向他借阅手机,查看打斗短片,但她归还手机时,陈先生发现两条短片已被删除。

陈先生续指,该院舍主管司徒姑娘随后亦向他明言,“你唔好摆条片上网,宿费我计你平啲呀,平几多有得倾”,但未提及减幅。他估计当时对方未知李姑娘已删片,直言对对方提出减宿费感意外,“我以前试过请求减价,但佢当时话唔关佢事,叫我自己同社工倾”。

陈先生指并无接受减收宿费,而打斗事件翌日他与家人及社工商量,基于担心安全而即时迁离,其后并从手机回复被删的两段打斗短片。

葵涌残院“国宝之家”院友殴斗事件报道:

【有片】葵涌残疾院舍爆冲突 两男院友殴斗浴血 目击者指职员涉拖延报警【残院殴斗】国宝之家三年前被揭虐待院友 社署仅发劝喻信【残院殴斗・有片】前院友指控院舍涉掩饰事件 在社署调查前利诱删短片【残院殴斗】私院屡爆虐待丑闻 社署监管失效 八年仅两院钉牌【残院殴斗・有片】院友烧卖烚菜、鱼蛋萝卜送饭 国宝之家被指膳食差

↓↓↓国宝之家男院友殴斗过程↓↓↓

+5

社署事发一周后巡查 从无联络拍片前院友

《香港01》早前获社署回复,“国宝之家”于打斗事件发生一周后(2月23日),才向署方呈交报告,署方接获报告的第二个工作天派员突击巡查院舍,但当时陈先生已迁离。陈先生告知记者,事发后至今一个多月,社署从未联络他。

院舍及社署:获同意删片 前院友:无问过我

记者日前在“国宝之家”附近等候司徒姑娘,就陈先生的指控向她查询,她并无回应问题,只对记者称“唔好再跟住我”。该院舍随后经电邮回复,承认“在几位姑娘一起验证并得到该院友同意下”删除短片,并否认曾以减免宿费来利诱放弃将短片放上网。

社署发言人回复时引述“国宝之家”指,由于短片涉及其他住客的私隐,院舍遂通知拍片住客的家人,以及在这位住客的同意下协助他删除手机中的短片。

“国宝之家”及社署的回复均指职员删片前,已获前院友的同意。不过陈先生反驳,职员从未询问他是否同意,“当时李姑娘话想睇下条片,我畀我部电话佢睇,跟住佢就删除𠮶两条片,我根本无同意过”。

“国宝之家”主管司徒姑娘拒绝回应记者的查询,着记者不要跟随。(王海图摄)

利诱及删片 均属妨碍司法罪行情节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如有人在调查期间或将展开调查时,蓄意销毁证据,不论是利诱他人抑或销毁证据,均属于妨碍司法罪行的情节,判囚年期并无上限。他又指,如有证据证明有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删除手机片段等证据,亦属刑事毁坏,最高刑罚可被判10年监禁。

关注组织:社署过份依赖院舍提供证据

严重智障人士家长协会发言人、“永别康桥剑桥工作小组”成员李芝融指,社署现行监督机制有漏洞,过于依赖院舍及职员提供证据,又指曾耳闻有院舍于发生事故后,蓄意在社署人员上门巡查前销毁证据,将事故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他形容,院舍发生事故很多时有如“闩门打仔”,院舍可用各种方法影响院友的证词,院友在依赖职员照顾的情况下,会否坦承向社署说出真相成疑,因此如无人揭发院舍不当行为,外界根本不会知悉事件。

前院友陈先生(化名)在“国宝之家”打斗事件翌日,基于担心安全而即时迁离。(谭威权摄)

↓↓↓国宝之家2016年被揭发虐待院友事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