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据报要求境内债“16碧园05”持有人 予40日宽限期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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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引述上交所私募债平台披露的公告报道,碧桂园(2007)计划从周二(29日)至周四(31日)举行持有人会议,审议为“16碧园05”增加40个自然日宽限期的议案。议案显示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发生后,予发行人上述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不构成违约或违约事件。

增设宽限期的议案的亦显示,若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和或利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得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豁免或展期,则不构成违约。

报道指出碧桂园未有回应查询。

早前报道指出,未偿还本金为39亿元人民币的“16碧园05”将于今年9月2日到期,因当日为周六而顺延至9月4日。在增设宽限期的议案出炉前,发行人提议将债券展期3年并分期兑付,但有部份持有要求如期偿付,公司将展期方案的投票表决时间延长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