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遭提清盘呈请 涉未偿还债券本金1.7亿元及利息
撰文: 黄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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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1638)表示,布洛德峰投资顾问针对公司向高等法院提出日期为今年7月6日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佳兆业集团(深圳)发行的若干以人民币计值的公司债券,涉及本金1.7亿元及应计利息。
佳兆业表示,将极力反对呈请,寻求法律措施,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又指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7月6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佳兆业指,拟继续与其境外债权人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并与彼等尽快形成重组方案,以期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市场公布方案条款。
截至目前,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高等法院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于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