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记传奇】年卖过亿支蒸鱼豉油 百年酱油王国坚拒上市

撰文: 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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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企业家的目标就是要将企业“做大做强”,然后上市。一来可以“cap水”,二来可以提升企业知名度,三来可以增强企业管治;好处多多,何乐而不为?
不过,这只是教科书的说法,未必“放诸四海皆准”。以有逾百年历史的酱油王国李锦记为例,生意始于1888年,一直未言上市,惟业务依旧蒸蒸日上。
作为家族企业,李锦记没有将拥有权及管理权分家,却能在延续家族生意与维持专业经营之间“左右逢源”,依赖的原来是鲜有外人道的家族委员会及一套极富“传统”色彩的家族宪法。

李锦记创立于1888年,以蚝油起家,目前拥有逾200种产品。﹙李锦记酱油微博﹚

说李锦记是酱油王国,所言不虚。其创办人李锦裳在1888年因为一次煮蚝汤,忘了“睇火”,误打误撞发明了蚝油,至今不但养活了李氏家族五代人,还传承了128年历史!目前,总部设于香港的李锦记拥有逾200种产品,分销网络遍布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并在美国、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广东新会和黄埔等地设立生产基地,位于中国广东江门七堡镇的新会厂房规划用地更达到2,000亩。

集团第四代掌舵人李惠中于2014年透露,现时酱油销量已超越“镇山之宝”蚝油,最畅销的蒸鱼豉油年销逾亿支!论规模,李锦记足够上市有余,但为何一直坚持由家族经营,私人拥有?

百年老店李锦记的经典时刻:

斥资百亿元买物业

最简单的解释莫过于,李锦记不愁金钱。中大商学院助理院长李兆波指,李锦记在酱油行业已经非常强大,相信已有强大资金支持集团发展,而且酱油市场规模有限,集团已无需上市集资才可进行下一步投资。而且集团未有上市,可以避免营运数据、内部资料及核心价值要对外公布,以保护集团的营运。

事实上,酱油业务以来,在一些收购中,已看到李锦记从不缺钱。好像2010年7月,李锦记集团旗下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便以43.5亿元向麦格理购入维德广场,其后改名为“无限极广场”。另外,于2015年12月,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相关公司又与万科置业香港合资,斥资57亿元向瑞安(0272)买入上海企业天地3号楼物业,其中李锦记占股90%。单是这两单“刁”,已花了近100亿元,李锦记集团的财力可见一斑。

李锦记于2010年7月以43.475亿元购入维德广场,其后改名为“无限极广场”。(无限极网站图片)

经历两次分家危机

不过,更可能的解释是,集团曾出现两次“分家”危机,深明团结的重要性,以免被外人有机可乘。六、七十年代,香港经历六七暴动及石油危机,李锦记当时由创办人李锦裳的三房后人共同经营。但三房人对于香港前景及家族事业的看法不同,李锦裳长子和次子提出分家移民,但三子李兆南则支持儿子李文达收购另外两房的股权,但在过程中因股权的估值等问题,而闹出很多“不愉快”事件 。

1986年,李锦记再爆出“分家”危机,当时已成为第三代掌舵人的李文达有意在大埔兴建新厂房,但弟弟李文乐反对扩建新厂,并而要求分家。最终兄弟唯有拆伙,李文达举债买下弟弟的股权。资料显示,李文达曾向传媒透露难忘分家之痛,“1988年搬入新厂,仲欠人几千万建筑费”。

李锦记酱料集团主席李惠中﹙左﹚曾称,“上市等同卖盘”。﹙李锦记网页图片﹚

两次分家危机,都为李锦记第四代传人、现任酱料集团主席李惠中带来警惕,担心公司上市后,分家危机会再次 出现,亦担心上市后公司会变质、或者只追求股东回报,所以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他曾表示“上市等同卖盘”,虽然有点夸张,但不无道理。

事实上,不少华资行在家族出现“不和”时,或控股权不稳时,容易被人狙击。经典例子多不胜数,老牌华资地产公司华人置业,本由冯平山、李冠春两大家族创办及控制,但上世纪80年代,两家后人不和,展开一场激烈的争夺战,过程中引入有“公司医生”韦理和“股坛狙击手”刘銮雄先后介入,最终“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大刘成功控制华人置业。另一例子是,百年老店东亚银行﹙0023﹚,由于李国宝及其家族成员只持有一成四东亚银行股权,外界不时担心会因而惹来外资狙击。

李锦记第三代掌舵人李文达(右)曾经历两次“分家”危机。(李锦记网站图片)

家族委员会     3个月开会一次

不过,蛇无头不行,上市公司有董事委员会,又有管理层,把拥有权及管理权分开,方便专业化打理。那么李锦记的酱油王国又如何管治?答案在于家族委员会。

李氏家族重视家族传承,于2002年成立家族委员会,由李氏第三代李文达夫妇及第四代五兄妹共7人组成。据世界银行集团旗下国际金融公司发表的《 家族企业治理手册》及综合媒体报道,家族委员会为李氏家族的最高权力机构及沟通平台,且限定有血缘关系成员之间才能转让股权,但不限男女。而家族委员定期每3个月开会一次,每次为期4天。

而李氏家族也订立类似“宪法”规管成员,要75%成员投票通过才能增加及修订 ,一般的事项则需逾5成票数通过。有趣的是,如果赞成与反对的票数相同,则以掷骰子的方式来决定,众人不得异议。

李锦记重视“思利及人”家族委员会成员须遵守“我们大于我,坦诚表达,建设性反馈,畅所欲言,积极争论,对事不对人”。(李锦记中国微博)

规定成员“不准晚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

《 家族企业治理手册》又指出,李锦记的家族委员会不仅对公司进行决策,就连家族成员的个人行为都有规管。李氏家族设有一个家族议会,该议会属于家族委员会,是全体家族成员的沟通平台,会不定期举行会议,讨论需要所有成员共同参与的家族内部事务,如每年一次的家族旅游。

另外,该委员会设有一个叫“超级妈妈小组”作顾问组织,由妈妈交流后代培养的经验。“宪法”更列明不可接受的行为,包括负面情绪,一言堂,“我就是这样”,言行不一致,人身攻击。最为特别的是,北京清华大学网页显示,李惠民2012年在该校演讲时透露,在“李锦记”内部,甚至还有一个“三不准”规则:不准晚结婚、不准离婚、不准有婚外情。据悉,如果犯下后两条者将自动退出董事会。同时,若第五代家庭成员想加入,必须在外工作3至5年,才可得到进入家族企业工作的入场券,如工作表现不佳,同样会被解雇。

最后,对于任何公司的家族委员会,都会遵守一个宪章,而李锦记就遵守︰“我们大于我,坦诚表达,建设性反馈,畅所欲言,积极争论,对事不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