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有价 建完善制度兼作正向引导 推动良性监察|陈仕娜
走夜路吹口哨,是为了壮胆。
心情好吹口哨,是为风骚。
儿时晚上吹口哨,一定招惹妈咪臭骂一顿,她说会召唤鬼魂。不知不觉间,口哨泄露了你的情感,响彻天际的哨子声渗出慎重的警世味道。19世纪英国的警察一遇上罪案发生,就会吹哨子来唤起同侪和民众的注意,携手抗敌。1883年美国威斯康辛州报章首用“吹哨人”(whistle blower)来形容一名小镇警察,为了防暴止乱而吹响哨子的举动,及后媒体开始以此形容举报人、泄秘者,并引申为唤醒公众之意。
吹哨,当刻是指以隐密的形式揭发不公不义不实之事。有通过传媒,又或是向监察机构、企业管理层、防贪反腐组织举报。当然,也有混水摸鱼之辈,为谋私利,滥打小报告以摧毁竞争对手。这种恶意的告密绝不值得推崇,但无可否认,类似操作还是存在的。
传媒如获独家猛料助提升浏览量
传媒就爱煞报料者,很多独家猛料是由此挖掘而来,分分钟可大幅催升“收视率”、“浏览量”,所以,﹕间间媒体必定有一条容易记住、易驳通的报料专线。更绝密的情报收发,还须靠资深的老手,广布线眼及广结善缘,才可以嗅到罪案的气味。
2002年《时代杂志》将风云人物颁发给三位女性吹哨人,褒扬她们不惧强权,揭发联邦调查局911情报失察;还有世通、安然弊案的义举。美国早在1778年,国会已通过《吹哨人保护法案》,再有《虚假宣称法》,拥有完善的保护吹哨者的法制,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13年共收到3,238宗举报,挽回逾一亿美金的经济损失,亦省回不少行政开支,故每年7月31日定为“吹哨人日”,彰显其重要性。
内地设机制举报金融罪行
内地雷厉风行反腐打贪,也极为推崇吹哨人法制,还设立由1万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奖金机制,冀重赏之下出勇夫,例如举报金融罪案最高可获30万人民币,协助侦破刑事案件获50万元人民币等。国家信访局的成立,也是想疏导民意,有发泄不满的渠道,不致于“谷到爆”。惟信访局在公共场地,摆出台椅来“公开收料”,讲明告密,场景却设计得如此坦荡开扬,叫人摸不著头脑。
揭密者被秋后算帐或遭到报复,屡见不鲜,必须抱有极大的胆量与勇气,才敢跳进“为众人抱薪而冻毙于风雪”的泥坑。数码时代布下天罗地网,人人都可化身为监控器、吹哨者,建立完善“吹哨”机制和法律,再以正向道德价值去引导、设立多元化的保密渠道及具吸引力的赏金制度,实现良性的鼓励与监察。
简介:由财经记者到公关,游走媒体、地产及金融行业,饱览世事更迭,藉文字透彻人心,嘻笑怒骂中,也望读者有所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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