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金发局区景麟﹕应致力吸纳东南亚等地区企业上市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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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收购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咨询文件,市场一直皆传出在今年第三季公布。可是港交所(0388)今日(17日)却突击公布咨询文件,令人大感意外。咨询文件内容包括SPAC仅限于专业投资者,及投资组合不少于8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及买卖。金发局行政总监区景麟指出,由于SPAC与一般新股上市个案不同,新股上市前会由投资银行处理,散户能拥有更充足资讯。因此考虑资讯等层面后,认为于SPAC阶段不让散户投资者参与属适合。
他又指出待SPAC与收购目标完成合并后(De-SPAC),便可参与买卖。
他又指出一般而言由于以SPAC上市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据海外经验,散户投资者会考虑参与的机构投资者属谁,再考虑跟投。他直言此方法并非太合理,因为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看法不尽相同。
在咨询中指出SPAC首之公开集资额至少为10亿元,被问及有关要求会否过于严紧,无法吸引企业来港以SPAC形式上市时。区景麟指出不担心日后有关吸引力问题,当日香港推出多重股权架构时,亦引起市场人士关注,最终市场反应理想。他又指出各市场对投资者保障安排不同,其中美国设立集体诉讼。
至于设立SPAC会否将风险转嫁本港市场,区景麟指出香港为国际金融中心,不同投资产品在香港运作皆畅顺,在风险管控及人手皆处于国际水平。他指出日后会致吸引包括东南亚等地区企业来港上市,而非仅为内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