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进一步收紧内地网贷 单笔贷款合作方出资须多于30%
中国银保监进一步收紧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银保监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出资比例、集中度及贷款额三方面作出定量指标,并禁止地方银行跨区域开展互联网贷款,有关规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银保监指,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存在风险,从三方面细化审慎监管要求,其一是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关键环节外包。
地方银行不得跨区开展互联网贷款
其二是明确三项定量指标,包括出资比例,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在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集中度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限额指标,即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其三是严控跨区域经营,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此外,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参照执行《办法》和《通知》的规定。
《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规范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下进行的基本前提,充分体现既要依法加强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又要维持长尾客户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连续性的原则。
银保监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办法》和《通知》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准,审慎合规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发言人在记者会上表示,为确保商业银行有序整改、平稳过渡,充分保证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连续性,维护客户合法权益,《通知》合理设置了过渡期,总体上与《办法》衔接一致,具体分两阶段执行,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提前达标。
对于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监管部门将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指导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对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限制,实行“新老划断”,要求新发生业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要求,允许存量业务自然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