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公布商业银行网贷暂行办法 强调要防止银行风险管理空心化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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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暂行办法》,与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的变化是增加了“商业银行不得因引入担保增信放松对贷款质量管控”要求,以强化商业银行主体责任,防止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空心化。

银保监同步发表的答记者问指出,在风险管理方面,考虑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多维度﹑多要素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特征,采纳相关机关反馈意见,将第二十条“税务﹑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信息”不作为强制性信用状况判断要素。

银保监指出,地方法人银行应当坚守发展定位,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主要服务当地客户。《办法》暂未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设置统一的定量指标进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银行应结合自身风险控能力,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确保有效识别及监测跨区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此外部份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的银行,不受《办法》关于跨区经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