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房|中国财政部部长: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2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的文章《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资讯系统。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准。建立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征管制度。分步推进建成全国统一的新一代智慧化电子税务局,建设标准统一、数据集中的全国税收征管资讯库,持续推进涉税资讯共用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资讯共用。
文章进一步指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