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除净后不派息 港交所:《上市规则》对取消派息无具体要求
撰文: 区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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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0005)宣布不派发去年第4次股息,但股价早在2月除净,除净前想买入收息的股东,可能要蒙受损失。
港交所发言人回复查询指,不评论个别公司的安排,《上市规则》对取消股息派发并无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布任何与股息安排相关的变动,以确保市场信息透明。
港交所建议,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尤其在除净日至有关条件达成前期间,务必谨慎行事。
钟绛虹:指市场供求问题“无得处理”
卓佳商务部董事总经理钟绛虹表示,股价永远是市场供求问题,除净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不是唯一,“现实上因有不同因素发生,如心理因素,外围影响,所以无得处理,作为上市公司公布了,由市场自己反应”,事实上,有不少股票在除净日也会上升。
对于汇丰突然反口取消派息,会否涉及违规,她指要视乎公司章程,每间公司规定不一,若没有规定则会跟随注册地法规。她又指,汇丰是接获英伦银行通知要求,而非故意停派息,自己也是小股东,奈何在此非常时期,该公司需受制监管机构决定。
所谓除净日,意思是以这日确认那些股东有权益,在这日或之后才买入的投资者便无法享有相关权益。在除净当日开市前,交易所会对股价先行作出调整,以反映减去利息或送红股等的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