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包装﹕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 加多宝须向公司赔2.3亿人币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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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包装(0906)于公告内指出,就有关王老吉未按2017年10月30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履行其应向加多宝草本注入加多宝商标,作出实物出资承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王老吉及清远加多宝草本等提出仲裁。公司指出,中粮包装投资昨日已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部份仲裁裁决书》。裁决确认王老吉申请终止增资协议无效,并须马上赔偿中粮包装投资2.29亿元(人民币‧下同)。
裁决概要亦包括王老吉须根据增资协议,将加多宝商标注入清远加多宝,并完成相关商标注入手续,清远加多宝亦须配合相关商标注入手续。王老吉须向中粮包装投资支付773.5万元利息,连同自今年11月1日起,同比利率4%计算的日息,直至赔偿金额付清为止。
称与加多宝进行有效沟通 推动加多宝上市
中粮包装指出,以上仲裁裁决为终局,自作出之日生效。
公司指出,2.29亿元赔偿金额相等于增资协议项目,按中粮包装投资实际出资及金额计算的应得收益,而王老吉亦须根据裁决完成增资协议项目,对清远加多宝注入加多宝商标的手续,董事会认为裁决结果公平合理。
公司又指出收到上述仲裁裁决后,已和加多宝进行有效沟通,并且将与加多宝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加多宝上市计划,从而实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