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2.8万宗交易涉多收款项 遭证监罚4亿

撰文: 邝月婷
出版:更新:

证监会公布,因瑞银集团(UBS)在长达十年间,向客户多收款项及犯有严重的相关系统性内部监控缺失 ,对其作出谴责并罚款4亿元。UBS承诺将多收的金额连同利息全数退回受影响的客户,涉及款项约是2亿元、约28,700宗交易。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UBS财富管理部的客户顾问及客户顾问助理,于2008年至2015年间在进行债券及结构性票据买卖时,透过执行买卖后增加所收取的利润幅度,向客户多收款项;UBS亦在2008年至2017年间,向客户收取高于其标准披露水平或比率的费用。

发现失当行为两年后才汇报

调查进一步发现,UBS在进行第二市场债券及结构性票据买卖时,没有了解及适当地披露其是以何种身分代客户行事。在被发现犯有失当行为后两年,UBS才向证监会汇报其多收利润幅度的做法。

虽然UBS其后提升系统,于2017年推出了新接收指令平台(1WMP),但依然未能确保遵守监管规定,反而向证监会或金管局汇报了15宗关于1WMP缺失事故,当中又出现多收利润幅度的问题。

证监会认为这些不当手法涉及一系列持续了一段长时间的严重系统性缺失,包括UBS没有充足的政策、程序及系统监控,缺乏职员培训及监督,以及第一及第二防线的功能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