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坚持“房住不炒” 加强高杠杆经营内房企业融资监管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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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早前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表示要加强监管高杠杆经营的大型内房企业融资行为。
人行表示,银行信贷机构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高杠杆经营的大型内房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合理管控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个人买楼方面,要保持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
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增进风险评估能力
此外,银行信贷机构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并根据科创企业、高技术制造业轻资产的特征,培养行业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服务小微企、现代服务业和乡村经济
人行亦要求继续估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信贷风险评估、调整信贷资源配置、信贷政策、激励考核、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和尽职免责等,着力建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愿贷、敢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最后,要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金融扶贫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