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上市公司年报提建议 加强“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章节披露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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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0388)公布对上市公司年报内容审阅结果,指出在“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中,有关业务审视﹑被核数师发出非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以及重大其他支出及重大无形资产的披露,有待改善。

港交所指出,已审阅上市公司截至2017年12月底的年报审阅结果,以及建议刊发报告。

港交所提出多项建议,包括仍有上市公司未有按建议,披露其审计委员会对非保留意见的看法,及其就解决引致该等非无保留意的建议计划。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应尽快采取适当行为及实行相关方案,去引致该等非焦保留意见事宜。

港交所又指出,审阅上市公司年报时,发现上市公司对业务模式及财务表现某些重要环节披露有限,内容亦不具体,建议上市公司改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的一节的资料披露,以助股东了解年内表现重点及前景。特别建议上市公司改善多个项目的披露,包括每个核心业务的业务模式或收益确认方法,营运流程的独特之处等。

港交所亦有提及上市公司年报内,有关重大无形资产,及重大支出的披露2个范畴,作出建议。就有重大无形资产,上市公司董事及管理不应只依赖专业估值师或其他专家意见,不作充份尽职审查。而上市公司日后编制年报时,应改善披露,适当刊出其他支出项目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