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展开咨询 拟提高保险经纪可代表保险公司数目至5间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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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拟于明年中接手保险中介人监管制度,局方今日展开咨询,建议未来每名持牌保险代理或机构,最多可以代表5间保险公司,预料于明年中起实施。
建议可代表寿险公司维持2间
保监局宣布,就持牌个人代理或机构可代表的保险公司数目上限,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咨询,咨询期至12月31日为止。保监局指,草拟规则大致遵循目前保险业联会《保险代理管理守则》的框架。保监局建议,将每个持牌个人保险代理或保险代理机构可代表的保险公司数目总上限,由4间增加至5间,惟人寿保险公司数目上限则维持于两间,并建议计算委任保险公司数目的方法大致维持不变。
当局早前已就监管框架展开多项咨询,包括建议提高保险经纪的最低学历要求,持牌人须于DSE(中学文凭试)5科达到2级以上成绩,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则须持有认可大学或高等院校的学士学位。上周保监局亦向持牌中介人罚款的指引展开咨询,建议将将受规管人士的财政状况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