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展开罚款指引咨询 拟明年中随保险中介监管制度生效
撰文: 文颢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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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拟于明年中起,正式接手保险中介人监管制度。保监局由即日起至12月27日,就向持牌中介人罚款的指引展开咨询。
拟将受规管人士财政状况纳入考虑
保监局建议,在施加罚款前需考虑个案的性质、严重性及影响,以及有关人士的合作程度及合规纪录等,亦建议将受规管人士的财政资源,列为考虑是否施加罚款及罚款金额的因素之一。
根据现行《保险业条例》,若然受规管人士犯下相关条例界定的不当行为,或并非持牌保险中介人的“适当人选”,违规中介人可被罚款最多1,000万元,或获取利润或避免损失的数额的3倍,以金额较高者为准。保监局在施加罚款前会发出“行动通知书”,相关人士可就初步调查结果及建议纪律处分行动作出陈述。
局方表示,《指引》将于保监局开始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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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早前已就修改保险中介人“适当人选”的准则展开咨询,计划提高保险经纪的学历要求,要求持牌人须于中学文凭试(DSE)5科达到2级以上成绩,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则须持有认可大学或高等院校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