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霖直言虚拟货币非货币 应正名做“虚拟资产”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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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今日于财资市场高峰会发言,直言虚拟货币并不符合成为货币的条件,应“正名”为“虚拟资产”。
虚拟货币无任何内在价值
陈德霖于《汇思》刊登高峰会发言,称货币除了应具备交易媒介、储存价值及记帐单位3项主要特质或功能外,还需加入“金钱属性”(“moneyness”﹚这个概念。然而,虚拟货币在这3方面都不“达标”。
陈德霖认为,虚拟货币仍未获广泛接纳为交易媒介,而且,Bitcoin等虚拟货币的价格波幅极大,既无任何内在价值,也没有任何机构或组织在背后支持它的价值或购买力,因此它的价格和价值完全取决于供求,造成价格可能大幅波动。至于记帐单位,陈直言,由于价格波幅大,加上作为支付工具的用途有限,实在难以期望任何社会愿意采纳虚拟货币为记帐单位。
基于上述的分析,陈德霖称,虚拟货币并不符合成为货币的条件。有别于以中央银行或商业银行结余作为电子货币,虚拟货币欠缺扩容力,因此长远而言拥有“货币属性”的可能性极低。既然虚拟货币并不具备成为“货币”的条件,接着下来便要改称它们为“虚拟资产”。
研究中央银行发行电子货币好处
另外,陈德霖又提到,金管局亦正研究由中央银行发行电子货币(简称“CBDC”)的技术可行性和好处。初步来看,CBDC在批发尤其跨境层面处理支付及交收的潜力,似乎比在零售层面更大,但该局需要进行更多研究工作,以分析CBDC较现有模式有何优势。金管局将于适当时候向公众分享这方面的研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