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出手管“网红” 向非法荐股风险发出警示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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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就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发出警示,认为网络直播荐股的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又提醒投资者不要与无资格机构或个人合作。

投资者应通过合法机构获取投资建议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却有增多,相关平台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虚拟币或礼品,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节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

中证监认为做法是一种新“招术”,诱惑力强,播主头衔多变、身份隐秘,投资者往往难以识破;又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通过证券公司或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获取证券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