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都要侵权? 美国企业要求调查及禁制中国“十大品牌”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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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器材有很多种,但一般来说并不是顶尖高科技物品。不过有美国公司指控中国公司的健康器材侵犯专利权,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

美国Hoist Fitness Systems公司在9月4日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向ITC提出申请,指控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向美国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力量训练系统及组件”(Certain Strength-Training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专利权,要求ITC调查及颁下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内地传媒访问 员工:不好意思,下班了

内地《观察者网》在下午4时35分致电英吉多,在表明来意之后,对方表示“不好意思,下班了”,随后挂断了电话。

中国奥委会标志特许产品 举重队独家供应商

英吉多网页显示,公司在1995年成立,是“中国驰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健身器材制造行业专业类训练器材生产示范企业”,自2006年起一直是“中国十大体育用品品牌”。

该公司被授予“中国奥委会标志特许企业”,所生产的力量型训练器材是“中国奥委会标志特许产品”,2009年成为中国国家举重队指定独家训练器材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