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控制隐性地方债 要求地方政府列出预算以外债务
撰文: 邝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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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宣部主办的《中国日报》报道,中国政府已经就衡量和控制隐性地方债务提出新的指导原则,当局要求地方政府找出过去三年累积了多少预算以外的债务,并研拟风险控管计划。
预算外债务即是通过债券以外的渠道取得债务,也没有列在中央政府核准的年度举债限额当中。
报道指,最近一轮的检查在2014年结束,发现整体地方政府债务水平达15.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当局下令要求地方政府以发行债券方式把这些债务置换,当中有10.9万亿元已经置换。
根据财政部最新数据,5月底时整体地方政府未偿债务为16.6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