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首度介入重庆楼市 炒作热销假象、炒筹 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内地楼市调控措施正有快速收紧的趋势,重庆市公安局首度介入楼市,与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刊发《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列出9大行为,再犯就不再只是约谈,有可能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楼市领域职业化违法 有团伙倾向
近期一些市场行为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因此《通知》重点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的职业化并有团伙及恶意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
部份之前仅约谈行为 将视为违法
《通知》的打击力度较之前加大,是公安首次介入楼市,并将一些以前只会约谈的行为列为违法,会移送司法机关。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指出,这是首次与公安部门联手,治安总队、经侦总部、网安总队、刑警总队都会参与。
《通知》重点打击9种违法违规的情况。
请人制造抢购现象 收取茶水费
一是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讯息,扰乱公共秩序,甚至雇用人员制造抢购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擡房价,扰乱公共秩序。
二是炒卖房号非法牟利,意思是与炒家串通,透过炒卖房号即炒筹,以及违法收取买家“指标费”、“茶水费”等楼价以外的其他费用来非法牟利。
售后包租或众筹买楼 为非法集资
三是非法集资,例如透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及房地产项目名义向公众融资,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以及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楼等。
四是伪造、买卖及使用公文、证件及其他文件,骗取买楼资格、骗取贷款及骗取住房公积金,以及规避限贷等行为。
骗取贷款、挪用交易资金、一房多售
五是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
六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单位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
七是开发商或中介机构,将销售过程获取的个人资料出售或提供给他人。
暴力威胁及其他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八是开发者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以及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行业管理秩序。
九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人员,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