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推出试点 金融债券将可弹性招标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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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人民银行下发了通知,展开金融债券弹性招标发行的试点。
可调整规模限于初始规模的50%
弹性招标是指发债时先定下一些规则,最终在规则之下调整发债规模,在试点阶段,可调整的规模比例不得超过初始规模的50%。
在试点初期,弹性招标发行暂适用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之后再视乎情况扩大试点范围。
禁止任何形式的“返费”
人民银行亦规定,承销商应严格按照中标价向投资人分销债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返费”。所谓“返费”就是以手续费、财务顾问费、二级市场交易等任何方式,变相向投资者额外返还承销相关费用。
人行又强调,金融债券发行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合理定价,充份体现金融债券风险收益特征,不得以互持等方式扭曲金融债券定价。
路透社引述交易员称,目前几大承销商都不敢返费,但这样做会拉高发行人的成本,只能参照二级市场来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