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场外衍生工具制订保证金规定 今起咨询两个月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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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今日起就有关对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施加保证金规定的建议,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咨询。
证监会建议,持牌机构如属与认可机构、另一持牌机构或另一经界定的机构,进行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订约方,而相关机构未完成非中央结算场外衍生工具的名义数额超过指明门槛,它们便须与对手方交换保证金。
改革目标为落实国际标准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证监会与其他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制订一套法律及监管框架,以实践二十国集团有关改革场外衍生工具市场的承诺;有关建议是一套全面改革方案的一部分,目标是落实国际标准及改善本港场外衍生工具活动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