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宝威主席陈城 涉违反收购守则

撰文: 文颢宗
出版:更新:

证监会公布,公开谴责宝威控股(0024)主席陈城,并对其施加为期24个月的冷淡对待令,指其违反了《收购守则》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陈城被禁使用证券市场设施24个月

证监会发表新闻稿指,陈城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为期24个月,由即日起至2020年6月6日。证监会称,陈城在违规事项发生时作为宝威主席及董事总经理,与其一致行动的人在2014年4月28日将其持股量增加至34.45%,触发了《收购守则》规则下的强制要约责任,但他却没有提出要约。

证监会透露,陈城向执行人员表示不熟悉《收购守则》,及并未留意到全面要约责任,惟承认违反《收购守则》,令宝威股东失去了就其股份接获全面要约的权利,并同意会方对其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

根据《收购守则》,当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买入一间上市公司30%或以上股权;或已经持有一间上市公司30%以上,但不多于50%的股权,并在随后任何 12 个月的期间内,再增持2%以上股权,有关人士必须提出全面收购建议,买入该上市公司余下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