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继续及早介入企业失当行为 以保障投资者

撰文: 许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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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表第二期《证监会监管通讯:上市公司》,阐明当局如何行使《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下的权力,以履行保障投资者的法定目标。

证监会在《通讯》中列出10个个案,当中包括四个涉及首次公开招股(IPO),及六个上市后个案,以解释证监会在今年三月31日为止,九个月期间所采取的行动。

涉第三方付款人与股东有关连被拒上市

以IPO为例,有个案涉及申请人的收益大部分来自第三方付款人而非公司客户,虽然付款人被形容为“独立第三方”,但经查询后发现,部分付款人与申请人或控股股东有关系或关连;因此证监会发出“反对意向书”,申请人未有作回应,上市申请亦告失效。

涉股权极度集中 证监会提反对

另外,亦有申请人在股份配售方面,虽然股东总数超出条例所指的100人下限,但公司上市后,绝大部分的已发行总股本,将由少数股东持有。由于股权极度集中,因此证监会怀疑申请人的股票,能否处于有秩序、信息灵通及有效率的市场。证监会提出反对后公司押后上市,股东基础亦随著申请人再次进行IPO而扩大。

欧达礼指会继续及早介入严重个案,以保障投资者利益。(资料图片)

有上市公司涉大幅折让配股

上市后个案方面,证监会指,有上市公司建议透过配售股份筹集资金,向不知名人士发出购股权,而相关配售及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相当于公司大部分的经扩大股本;另外,配售价及购股权的行使价,都较公司每股资产净值大幅拆让超过80%,而且去年上半年度亦已经完成一项供股,因此无迹象显示公司急需集资,或有任何理由解释为何需以大幅折让的价格去配售股份。

另一公司以市价折让60%配售可换股债券,并以一连串交易借壳上市、亦有公司进行摊薄50%的供股活动,前两宗个案,证监会向公司发关注涵后取消配售,第三宗交易在重整及提价后继续进行。

欧达礼:继续及早介入严重个案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证监会在打击企业失当行为上更主动,对改变市场行为带来重大影响,当局会继续及早介入严重个案,借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及遏止非法、不诚实及不正当的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