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也推出年金 银保监会公布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原则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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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将会推出公共年金,市面上亦有金融机构推出私人年金计划。另一边厢,中国银保监会亦发出指引,推动内地市场发展年金产品。
银保监会推出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银保监会在官方网站刊出与记者答问,讲解相关指引。
〈产品指引〉将会成为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税延养老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统一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原则、产品要素、产品管理、名词解释等4个部份。
四大原则 收益要稳健 不得提前领取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需要遵从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收益稳定就是指以定收益与保底收益为主,按照参保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是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年金。
长期锁定是指除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身故、指定伤残项目以及罹患严重疾病等之外,不得提前支取款项。
就算超过金额 参保人都可领取直至身故
终身领取就是达到一定条件例如年龄条件之后,参保人就可以按规定环比或同比收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就算领取的金额已经超过帐户累积的资金,只要参保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都要按规定付款。
而内地的年金亦可以提供不少于15年的长期领取方式,例如固定期限15年。
精算平衡则是指保险公司根据精算理和监管规定,测试准备金是否充足,以确保公司的合约可以切实履行。
可固定收益、设保底 或按投资表现计算
在银保监指引下,中国的年金产品可以分为累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的收益确定型产品,提供保底收益率的收益保底型,当中可份每月结算及每季结算产品,最后一种为按照实际投资情况计算的收益浮动型产品。
而为了鼓励市场竞争,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参保人在领取资金前,有权选择和转换产品,包括同公司转换甚至转到其他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