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发通知 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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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保监出招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据银保监会网站刊登的通知指,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通知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妨碍了正常金融活动的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严禁的非法金融活动还包括: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同时,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通知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经有权部门批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贷款或融资性质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强化服务意识,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的信贷产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援力度;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相关监管机关加强宣传教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