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第一仗 证监首次叫停ICO 怀疑是无牌“集体投资计划”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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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叫停Black Cell Technology向香港公众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并还原正在进行的ICO投资交易。

或涉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

证监会关注到,Black Cell可能曾经进行未获认可的推销活动,以及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而采取监管行动叫停ICO。

Black Cell亦承诺,除非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之下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会设计、订立或推广任何构成“集体投资计划”的计划。

代币持有人 可赎回Black Cell股权

证监会发现,Black Cell透过开放予香港公众的网站,推销一项ICO以便向投资者出售虚拟货币,并在促进过程中,向投资者指出会利用ICO的所得收益,来开发一项流动程式,而代币持有人将有资格赎回Black Cell的股权。

证监会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上述安排可能构成集体投资计划。

证监会指出,Black Cell Technology发行的虚拟货币有可能是集体投资计划,因此叫停对方的ICO。(资料图片)

证监4大因素 厘定是否集体投资

证监会指出,集体投资计划有4项相关元素。一是必须涉及财产安排。二是参与者就算有权发出管理方面的指示,但有关财产的日常管理,参与者并无控制权。

三是这些财产整体上是由营办的人或代该人管理,参与者的供款与付款给他们的利润或收益是汇集的。四是有关安排的目的或作用,是让参与者能够分享或收取从取得或管理该财产而产生的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

简单来说,如果ICO项目由专人管理,集资后用来投资于不同项目,可为参与者分享项目带来的回报,就有可能被视为“集体投资计划”。

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 被视为证券

如ICO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购买集体投资计划之中的权益,或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约,除非获得豁免,可则要先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得牌照,而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被视为《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