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争夺战】郭晓群“被突袭”不言败 放话下一步“法庭见”

撰文: 马健彰 陈嘉碧 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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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廉政风暴的康宏(1019),背后两帮股东终于透过股东特别大会公开地交锋,但康宏主席陈志宏使出“奇招”,指第二大股东郭晓群及第三大股东陈佩雄的持股存在“疑问”,宣布他们的投票权失效,令郭晓群提名人选进入董事会的算盘打烂。
相对地,第一大股东蔡氏家族的多个代表都成功留任康宏董事,可谓先胜一仗。然而,事件并未告一段落,郭晓群不满“被突袭”,发声明指责康宏的做法“毫无法律依据”、“肆意粗暴”,必然依法追讨。事实上,郭亦非装腔作势,只须在法院赢得一个判决,即可再度进逼康宏董事会,将一切推倒重来。

陈志宏据康宏公司章程的第74条,判断郭、陈投票无效。(罗君豪摄)

外界料蔡家已掌握康宏董事会

宣布郭、陈两人投票权失效的陈志宏,并无在蔡家任大股东、属台湾第二大金控公司富邦金控里工作的公开资料,从2005年3月至2015年2月都在苏黎世任职,职级至中国区主席;而在担任康宏高级顾问和主席前,陈在莱恩资本任高级顾问和在科大金融学系及管理学系任客座副教授,并直到本月21日才“坐正”主席之位。

至于康宏董事会,目前由15名董事组成,当中3名是曾被廉署人员拘捕、已被停职的执行董事王利民、冯雪心和陈丽儿,同属执行董事的曹贵子则自廉政行动后都未公开露面,因此实际上只有11人运作董事会。在这11名董事中,执行董事吴荣辉及非执行董事汪弘钧本是蔡家入股康宏时委任的“代表”;执行董事陈志宏、叶怡福和叶宜君,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傅邝颖婷、白伟强和甄达华,都是紧随王利民等人遭停职及吴荣辉任临时主席后才获委任,惹外界揣测新董事为蔡家的“同路人”,令蔡家目前可以主导董事会。

【康宏风暴・专页】疑涉自制贷款 康宏高层被廉署拘捕

吴荣辉等蔡家代表得到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形势领先郭晓群。(罗君豪摄)

早前入禀状已埋伏笔 陈志宏后著解画

由股东会投票到董事会架构,蔡家一方都处处占优势,可谓尽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配合。本月7日起,廉署陆续拘捕王利民等人,康宏顺势暂停3人的职务。然后,康宏称公司进行内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证据显示有人听从曹贵子的指使,以不符合商业考虑的条款向特定人士或机构借贷,作为有关人士或机构认购康宏2015年配售股份的资金或补偿,以换取他们行使股票权益时听从曹贵子的指使,并怀疑有关人士或机构后来将持股转售给郭晓群及陈佩雄。康宏将它的发现列入入禀状,向高等法院呈交及要求限制郭、陈两人的投票权等。接著在今日早上,康宏还收到由小股东入禀高等法院的传票,内容指有关小股东就投资康宏遇上的不公平,控告曹、郭和陈3人。

一连串的事件,都成为了郭、陈两人“败阵”的伏笔。陈志宏正是在今早的股东特别大会期间,宣布郭、陈两人的投票权无效,并解释是经衡量公司近日在高等法院立案等事情,及与律师团队、香港监管部门和各方讨论后,才决定执行职责对某些股东持股的一些瑕疵和疑问出手处理,行使公司章程的第74条来撤销有关股份的投票权。陈志宏还“摆出架势”,表示明白高等法院最后会作出它的判决,而他作为公司主席,也愿意配合所有的股东,包括对他提出疑问的股东,再另外开一个特别会议。

郭晓群发言人(前)指出,陈志宏判郭投票权无效的理据薄弱。(罗君豪摄)

郭晓群手上持近3成股 不容忽视

审视目前形势,虽说郭晓群现时无缘派人染指康宏董事会,但假如确实和陈佩雄属同一阵营,以郭、陈分别持有29.91%和7.26%的股权来计,他们合共持康宏约37.17%股权,明显较持康宏29.98%股权的蔡家为多,一旦可以行使投票权,亦远比蔡家有优势。

针对陈志宏的决定,代表郭晓群的发言人在会后亦放话“还击”,指陈判断郭晓群投票权无效的理据非常薄弱。郭晓群亦另发声明批评,他的代表律师在大会现场向陈志宏质疑,康宏剥夺他投票权的操作是否合适,但陈没有适当理据作回应,形容康宏剥夺他作为公司股东行使应有合法权利的行为,属毫无法律依据及肆意粗暴,缺乏公平及公正,他必然依法追讨,并会保留权利采取适当行动。

而且,郭晓群的声明也似乎非装腔作势,根据他的发言人所指,以司法程序而言,现阶段只是有人将状纸入禀法院,法院尚未有任何决定,他仍是康宏的普通股东,其股份和票数应属有效,何况当中有状纸是由康宏董事会入禀,质疑康宏是“未审先判”来搁置他的投票,换言之,只要法院判决针对郭、陈两人的指控不成立,郭、陈两人就可名正言顺地行使投票权。可以预示,郭晓群一方想逆转胜,可取的方式之一也是“法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