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宏争夺战】投票权被判无效 郭晓群:做法毫无法律依据

撰文: 余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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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宏(1019)今早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就16项动议表决,主持会议的康宏主席陈志宏,指第二大股东郭晓群及第三大股东陈佩雄的持股有疑点,排除郭、陈两人或其代表的投票权。郭晓群发声明形容,对投票结果“震惊及失望”,认为陈志宏的做毫无法律依据,他必然依法追讨,并会保留权利采取适当行动。

郭晓群在声明中指出,代表律师在股东特别大会现场向陈志宏质疑,康宏剥夺他投票权的操作是否合适,但陈志宏没有适当理据回应质疑。郭形容,康宏毫无法律依据肆意粗暴剥夺他作为公司股东行使应有合法权利的行为,缺乏公平及公正,他必然依法追讨,并会保留权利采取适当行动。

郭晓群指代表律师已即场提出质疑,但陈志宏没有适当理据回应。(罗君豪摄)

郭晓群:董事会对公司发展影响大

郭晓群认为,他的动议与公司的未来及员工的发展息息相关,毕竟公司董事会成员对公司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安排股东特别大会投票,是令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就构建董事会班底表态的一个最佳途径。郭感到遗憾的是,康宏的行为不仅错误地处理是次股东特别大会提出的动议,更令康宏继续身处困局而无法得到适当处理。

郭晓群又表示,目前的康宏确有需要委任新晋有经验的董事,协助公司建立长效的内控机制,配合监管机构调查,尽快复牌及恢复正常营运,冀望各方能以公司发展为前提,本著负责任的态度,以公正公开的方式解决问题,使公司业务发展尽快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