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偶像团体“虹色”出道两年 平均每月8场演唱 竟然无粮出?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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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偶像团体有很多,成员若未能大红大紫,很快就会被另一队淘汰。不过,有一队存在两年、一直有活动的女子团体,有前成员最近入禀,控告经理人事务所两年来未支付足够工资,“现在回想就是白做了。”

朝日新闻报道,日本偶像组合虹色fanふぁーれ的4名前成员,以偶像身份从事活艺活动两年,实际上却没有领到薪水。

虹色fanふぁーれ的“虹色”就是“彩虹的颜色”,也就是指7名各有性格的成员。由于团体与动漫及相关活动有合作,两年以来一直有各种活动、作品,并不是一个失败解散的团体。

底薪2621元 会扣除课程费用

在组团之初,她们与经理人公司签下合约,每个月底薪为3.8万日圆(约2,621港元),而经理人公司曾表示,会从薪水扣除课程费用。

虹色fanふぁーれ的“虹色”是指彩虹的颜色,定位是拥有7位不同性格的成员。(Twitter图片)

演唱会、CD等收入 并无分配给成员

虹色fanふぁーれ出道两年,每月平均举办大约8场演唱会,还推出了CD、照片等产品。但上述4名前成员声称,这些收入以及影音播放的收入,都没有分给各位团员,全数落入经理人公司口袋。

公司威胁 若留在艺能界“会击垮你们”

而到了今年5至8月,上述4人向经理人公司表示有意解约,希望在9月的演唱会上“毕业”。但报道称,经理人公司向她们表示:“从签约起7年内不能在其他经理人公司从事艺能活动”,又称﹂绝对不要从事艺能活动,会全力击垮(你们)”,而4人目前并未从到艺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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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成员入禀法院 追讨28.3万欠薪

其中一位成员表示,签约之初认为一开始就算没有薪水,但出名之后公司就会有分红,但结果却觉得是“白做”了。而4人亦认为,经理人公司在解约后仍限制她们的艺能活动并不合理,因此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该公司认定契约无效,并要支付410万日圆(约28.3万港元)的未付工资,并要求继续用现有艺名从事艺能活动。

涉案的经理人公司D-topia对朝日新闻表示,由于未收到诉状,不方便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