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只租不售地皮 发展商要持有物业70年 不得转让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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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出通告,推出一幅只租不售地,发展商需要持有物业长达70年。
房产租期不得超过20年 租客不得转租
地皮为龙华A811-0323地段,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物业,发展商均要持有70年,不得分户登记,不得销售、转让。项目完工并验收后方能招租,发展商要提供装修,房产单位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而租客不得转租出去。
如果发展商破产或其他原因必须转让,也要整个项目转让,物业条件不变。
配建人才住房 与租赁住房反比例加减
地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土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02万平方米,另外要配建面积27,060平方米“人才住房”。实际面积要之后才决定,如果配建的“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租赁住房面积就会相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