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引入两级制利得税 企业首200万元利润税率减至8.25%

撰文: 郑宝生 何敬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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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宣读任内首份《施政报告》,宣布企业利得税引入两级制,第一级即企业首200万元利润,利得税率由现时的16.5%大减至8.25%,而200万元利润以上,则以第二级利得税计算,即维持在目前的16.5%。

企业利得税引入两级制,首级200万元以下利润,税率会大降至8.25%。(江智骞摄)

为了让两级税措施集中令中小企受惠,每个集团只能提名一间企业注册受惠。

另外,企业首200万元的合资格研发开支,可以获得300%扣税,余额则可以有200%扣税。

竞选期间已提出新利得税税制

林郑在竞选特首时向商界开出支票,称为令企业(尤其是中小企及初创公司)减轻税务负担,会推行两级利得税税制(two-tiered profits tax),当时的目标是企业首200万元利润,利得税将由16.5%降至10%,料这项政策将为数以万计企业减税40%,政府会因此少收50亿元。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早前解释,这50亿元变相是政府投放到市场,对社会的投资,对经济发展、推动创新科技等,将带来正面影响。

行政长管林郑月娥公布任内首份《施政报告》,企业利得税引入两级制,冀可以帮助中小企以及初创公司。(林若勤摄)

主要竞争对手减税 港要保竞争力

有分析认为,政府考虑到新加坡等主要竞争对手,近年都减税吸引企业进驻,香港在这方面也不能太输蚀。

其实香港目前的税率已低过不少先进经济体,例如澳大利亚两级税率分别为27.5%及30%,加拿大为10.5%及30%,日本为15%及29.97%。

资料显示,2016至2017年度,本港共有122万间注册公司,当中有9成毋须缴付利得税。而须要缴付利得税的公司之中,只有28%公司应评税利润高过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