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Balance侵权案胜诉 3间New Boom厂商要赔1170万
撰文: 郑宝生
出版:更新:
New Balance在中国侵权案件,终于得到重大胜利。法院宣布,3间中国鞋商要向New Balance支付侵权赔偿及法律费用。
外国企业在华最大笔侵权赔偿
然后今次每间鞋商要赔150万美元(约1,170万港元),在国际案例如只是一个小数目,但纽约时报引述律师表示,这是外国企业在华获判得到的最大笔侵权赔偿。
法院:有搭便车的恶意 迷惑清费者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决书中,表示三名被告以New Boom为品牌造鞋,侵犯了New Balance著名的“N”字标记,“抢占New Balance运动鞋的市场份额”,“对新百伦公司商誉的损害极大”。
三名被告为郑朝忠、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及博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裁决书指他们“主观上具有搭便车的恶意”,“迷惑了很多消费者”。
很多外国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市场都受到侵权困扰。这些侵权者不单止仿制产品,还以差不多的名字混淆视听。
抢注、抄名层出不穷 新百伦案继续上诉
New Balance面对的抄袭者除了New Boom之外,还有New Barlun和New Bunren等。
而2015年著名的“新百伦案”之中,中国法院裁决一名注册了“新百伦”商标的男子胜诉,New Balance即新百伦公司反而要赔偿1,600万美元(约1.2亿港元)。后来新百伦公司上诉,赔偿金额下降至70万美元(约546万港元)。公司表明会继续上诉,案件可能会打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