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行为艺术家出售纹身皮肤惹法律争议 拍卖前以7位数字完售
【行为艺术/纹身/刺青】奥地利艺术家Wolfgang Flatz早前宣布,出售自己13块纹身皮肤作慈善用途。该行为艺术作品名为“To Risk Ones Own Skin”(编译:冒著自己的皮肉风险),艺术家将自己身上所有纹身,划分成13件单独作品售出。
拍卖由佳士得经手,原定在上周举行,但在拍卖前所有作品被一匿名瑞士藏家以超过百万美金购入,将在艺术家死后交付实物。鲜有艺术家在自己在世时出售身体部位,此举引来法律道德争议。
拍卖原定为慕尼黑现代艺术博物馆(Pinakothek der Moderne)的Flatz回顾展一部分,根据艺术家网站“To Risk One’s Own Skin”包含13件单独作品,是艺术家自1975年以来所有纹身。这些纹身包含了多种语言和符号,包括德语、英语、俄语、日语等等,还有纹章装饰以及条码图案,纹身尺寸不等,由手指上小型纹身到覆盖艺术家上背部之“Physical Sculpture”字样均作售卖。除了留给其儿子的一块皮肤,其余纹身皮肤已全数被一匿名瑞士藏家以7位数字拍下,Flatz表示部分收益将捐给慕尼黑现代艺术博物馆以及Flatz基金作艺术用途。
在艺术家去世后,每一块覆盖了纹身的肌肤将被切割出来,制作成标本置于玻璃中展示。在实物交付之前,他将把同一部位照片交给藏家暂作代替。Flatz称作品遵循日本保留死者纹身传统,表示自己在最后表演中,透过皮肤将自己的存在转介给艺术。佳士得拍卖网站描述“由于这是首次有艺术家于在世期间将自己身体当作艺术品出售,这场拍卖将提供一个购入艺术史未来的独特机会。”该网站现已下架,但相关文稿仍存于展览网站中。
根据艺术新闻报报道,此举引起法律界人士讨论。皮肤可以同时被视为身体组织以及器官,近年不同欧洲国家大力禁止器官贩卖,但就如头发等身体组织的交易则较为宽松,现时未有法律针对皮肤贩卖,艺术家能否为售卖皮肤给出“合理许可”(appropriate consent),为法律灰色地带。
Wolfgang Flatz以前卫表演艺术闻名,这并非他首次以自己身体作为艺术媒介:在1979年作品“Treffer”中, Flatz让观众向裸体的他投掷飞镖,并被第11名投掷者击中,掷中者获得500德国马克现金;而在1990年“Demontage IX”中,他双手被绑住倒挂于两块钢板之间,来回摆动五分钟发出沉重撞击声,最后昏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