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学带出伦理议题——人类有权掌握动物的生存权利吗?|开卷乐

撰文: 开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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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与人类,同处于这个蔚蓝的星球,如何共处共存,背后是穷尽复杂的伦理议题。为甚么我们听到有人把猫狗肉用作食物,会咬牙切齿,日常生活却离不开猪牛羊等肉类,是“伪善”吗?当动物有机会危害公共卫生,如早前被指是新冠病毒宿主的仓鼠,为何社会对扑杀与否意见两极?《动物家族》一书正尝试引导读者思考。
文:香港电台开卷乐|原题:《动物家族》——以文学带出动物生存权

两野猪走入公园后倦极入睡,场面有趣。(梁铭康摄)

《动物家族》是一本短篇小说集,作者钟逆以儿时的所见所闻为灵感,写下七篇以动物作为主题的小说,借以怀缅昔日的美好。今回聚焦书中最后一篇小说〈野猪城〉,故事讲述一宗野猪袭击人的事件,驱使当局下令捕杀野猪。

钟逆笔下的〈野猪城〉,城内的持分者意见两极。故事主角是一名老师,课堂上教导学生就事件平衡各种观点,惟一名学生声称目睹事件经过,是伤者突然踢向小野猪,才会遭母猪还击,甚至组织其他学生一同“捍卫野猪的生存权利”,令主角身陷尴尬局面。

《动物家族》书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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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巴不断开开合合。獠牙,獠牙,獠牙。枪枝在瞄准。盾牌在敲击地面。山林里的精光一闪一闪。”主角在半醉半醒、半虚半实中,看到新措施后野猪的反扑:撞死半山名媛,沿著水渠爬进民居觅食,及后更群闯进城,数目多不胜数。

就如张婉雯在书中序谈及,那种文明与野性的张力:“动物的‘野性’,就是求生本能,就是应对‘文明’的力量,反过来成为人类鱼肉他者的借口时,我们能否从动物的身上学懂甚么呢?庄子说:‘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至德之世’大概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想像;在现实世界中,小说要比乌托邦真实得多。”

趋近镜头的牠,大鼻子贴在冰冷的不锈钢栏杆,小豆般的眼睛带著迷惘神色。(梁铭康撵)

〈野猪城〉又以不少篇幅著墨野猪的形态及举措,刻画了牠们的不同面貌,由出生到死亡、由被扑杀到哀号,还有那些不愿离弃死去小猪的母猪;尝试以叫声与人类交谈的小猪;奋力游泳回家的野猪……如此种种,像是提醒著读者,牠们都是有血有肉,如同人类般有情感的生命。然而,人类总掌握著动物的生存权利,地位从不平等。

钟逆在后记中写道:“小说用上动物‘牠’,其实只是权宜,写作时总有何必如此区分的质疑,反正动物与人,在此际恶劣的生存环境下,都是互为镜像而已;所以写到最后一篇〈野猪城〉时,便索性改‘牠’为‘他’,不再区分了。”

(本文原刊于报章专栏《开卷乐》,此为加长版。图片及标题为编辑所拟,本文不代表艺文格物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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