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空间.一】建筑师黎隽维:空间富弹性,由用家自己去定义
美国社会学家Ray Oldenburg曾经说过,每一个社区,都应该有一个第三空间。(Every Community Deserves A Third Space.)
电影《志明与春娇》中的志明又说,如果公司附近多了个抽烟的地方,就是多了一个结识女生的地方。
城市人,正是找寻多一点邂逅和交流的地方。
紧接上回,记者邀请曾于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及香港大学SPACE建筑系任教,并于媒体书写建筑多年的黎隽维(Charles)先探讨由“第三空间”切入讨论城市空间的概念可能性,再梳理出“第三空间”的空间想像与新兴潮流和文化。说到底,这空间是政策、权力“逼”出来的产物,条例与规例更可能是逼使市民以身试法的幕后真凶⋯⋯
现代功能至上与后现代理想之争
二十八年后的“第三空间”
香港的“第三空间”
无可否认小店是资本主义系统下的副产物,但当中矛盾也是源自它们有“第三空间”特质。撇除消费或小店,也有其他例子,像外佣假日在街聚集又或是近年年轻人的街头Pop-Up活动,这种游牧、游击性的空间,又可否称为“第三空间”?
黎:就像《志明与春娇》中食烟的后巷,也是一个“第三空间”——是人与人之间可以邂逅和交流的一个空间。
政府预设的“第三空间”
那么公园、休憩处这些政府“生产”的“第三空间”,连番被指出问题多多,为什么政府的“第三空间”会出现这情况?
黎:不是近年才发生的现象,而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政府为了管理城市空间,对公共空间的规程很严格。对于一个政府来说,公共空间是很危险的空间,基本上历史上所有的革命、集体民间运动等,都是在公共空间发生,所以当权者或者政府严格规管公共空间,都有一些原因在内。
问题在于一个政府或一个城市管理,几多的管理才为之恰当?几多的自由才为之恰当?
以“第三空间”概念来说,城市空间很多的地方都是“你”和“我”,即是由用家自己去定义,人们在街上举行活动,都是自发性的,在规划时不能规划或预计。有时候,我觉得最错的就是建筑师和规划师,或是定义空间用途的决策者。
由上而下不可行
建筑师的位置
黎隽维 Charles Lai
毕业于香港大学建筑系及英国伦敦建筑联盟学院,曾任教于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及香港大学SPACE建筑系。2016年创办aona建筑工作室,后再在香港大学修读博士课程,研究东亚现代建筑历史,除设有个人网站,亦于主流媒体书写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