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从来都是哲学课题而那年我们曾经听过Janis Joplin|魏煜格

撰文: 魏煜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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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小时候和Elvis Presley 握过手的德国青年Wolf ,到加州伯克利继续求学。那一年,中国青年开始上山下乡。美国青年忙于各种运动,听到的音乐也不乏政治色彩。
文:魏煜格

Wolf 所借住的房子里面有11个兄弟姊妹,其中五人是Black Panther 的成员。有一天,突然空气被一把电结他发出的声波搅动了,如泣如诉。几兄妹立刻说出一个名字,我跟着他们循声而去。到了一个类似公园的大片草地上,在大约150米之外,他见到了 Jimi Hendrix,觉得这位结他手技术了得,简直出神入化。那天很多人唱了歌。Wolf 听说到午夜时分,名气最大歌手 Janis Joplin也会来。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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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我预想的完全不同。她不漂亮,头发好像没有洗过,整个状态都不好。她上来时一手拿著威士忌,看上去嗑过药。但是她拿过麦克风,开始说话,仿佛在讲故事:‘有时候我回到家,我找我的猫……我的猫去了哪里呢?’说著说著,鼓点慢慢进来了,敲打出一个节奏。她开始歌唱了。她的感情很激烈,歌声富有表达力,充满能量,是真正的艺术。她有时会停下来和大家说话,她因为烟酒嗓子有些沙,不过仍旧是一副好嗓子。我们能感受到她的脆弱。
Janis Joplin的房门,她是音乐、绘画与舞蹈均精的美国音乐人,但因吸毒27岁就过身。(Guernesy's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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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时间中,在香港听全世界音乐的 Sam,不但听到美国西岸的演出,也关注到东岸百老汇的一部新剧。1969年5月,他以 Jor 署名,在《青春周报》上写乐评文章,介绍摇滚乐队Hair时如此写道:

HAIR起源于美国,它是一个大型的百老汇舞台剧,但这个舞台剧可算是个‘创举’,演出者全部都是由年青人担任。他们有的是活力,而HAIR就是需要这样的人选,它把青年人的心理深入表现出来,它宣扬种族问题,性和那些嬉皮士的哲学等。剧中演员载歌载舞,在歌词中充份表现出现代青年人的苦闷心理。但HAIR中最受人瞩目的而又被举办者认为是该剧王牌的,就是其中一幕:所有演出者皆把衣服全部脱去,在观众面前若无其事的歌舞。除此,在场的观众亦常会被邀上台一同演出,而那些演员们会找著一根绳子在观众的头上一面有如泰山般,荡来荡去,另一面高声三天唱著狂野的歌。演出者有时因演得过度疯狂而受伤,例如扭断骨等。

他注意到剧中歌曲都是上榜歌曲,表扬“举办此剧的‘波士’可谓眼光独到”,呼应青年人爱好新奇,“弄出一些新花样来,赚个‘盘满砵满’,却全不计较该剧是否会对青年人产生不良的影响,其中宣扬嬉皮士哲学及一幕全部演员裸体的演出,确是骇人听闻,令人为之咋舌,不由叹一句‘歪风何其劲耶’?!”此文中,Sam Jor 的文风已经形成了,他分享的是一个张大眼睛看世界、张开耳朵听音乐的香港年轻人的惊叹,“香港”的年轻读者不经意之间,开始追看他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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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夏天,Sam 已经聆听了“深紫”的第二张专辑 The Book of Taliesyn,他在《青春周报》上介绍每一首歌曲的表现。由于此专辑的唱片公司在香港没有代理,香港的唱片店很难买到这张大碟。“深紫”乐队风格持续变化,到七十年代中已俨然成为重金属乐队的代表。在西方音乐潮流中,Sam很早就偏爱和著迷摇滚乐。除了买唱片之外,他还订购英美两国的音乐杂志,了解音乐、乐手背后的成长故事和创作理念。Sam吸收了资讯,继续找到更多的音乐来听,不知不觉中,就听过了几百个乐队和上千张唱片。Sam 给《青春周报》投稿,一投就是一年多,直到《青春周报》出满100期停刊。从1970年起,Sam 开始给昆南主编的《香港青年周报》投稿,一写就是五年,甚至把写稿当成了职业。

(本文不代表艺文格物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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