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敢尝猎奇食物、周作人唯爱故乡滋味?文豪兄弟饮食哲学大不同
【艺文编按】周氏兄弟鲁迅与周作人,皆为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然而两人风格旨趣却大相径庭,饮食口味也是如此。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旗手,作品犀利,饮食口味亦带有批判色彩,对故乡滋味抱持审慎,却勇于尝试蛇虫异味;周作人是散文大家,将饮食视为生活艺术延伸,对故乡的笋、豆腐、腌菜等朴素吃食怀有深情,字里行间流露著对清淡滋味的隽永体会。
本文摘自《食家风范》中〈周作人融味外味〉一章,以细腻笔触梳理这对兄弟对“吃”的不同记忆与态度,映照出各自性情与生命经历的差异。
书名:食家风范
作者:朱振藩
出版社:麦田
回归到吃这一主题,周家兄弟因禀赋及阅历上的不同,自然大有区隔,且对故乡的食物,亦执不同的观点。
对于故乡的蔬果,鲁迅在〈朝花夕拾〉小引里,便提出自家见地,说:“我有一时,曾经层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它们也许要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显然像是心中的一片云,偶而留下它的踪迹。
比较起来,周作人总是难忘故乡的吃食,且不论那“五月杨梅三月笋”,凡是甘蔗、荸荠,水红菱、黄菱肉,青梅、黄梅,金橘、岩橘,各色桃李杏柿等,一直“有点留恋”,尤其是盐煮毛笋,其新鲜甜美的味道,乃“山人田夫所能享受之美味”,绝非刍豢之人所能理解。其次则是上不了台面的黄菱肉,感觉起来最有味。另,鲁迅对新鲜的糕饼,一向勇于尝试,日记常提及广东的玫瑰白糖伦教糕;周作人心中所系念的,则是故乡的麻糍与香糕,还自我调侃道:“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从未曾吃到好点心。”
除此之外,鲁迅吃得很广,敢品尝蛇肉、龙虱、桂花蝉等异味,也能亲操刀俎,以干贝炖火腿,蘸著胡椒吃。且在吃猴头菇后,更谓:“猴头已吃过一次,味道很好,但与一般蘑菇种类颇不同,南边人简直不知道这名字。说到食的珍品,是燕窝鱼翅,其实这两种本身并无味,全靠配料,如鸡汤,笋,冰糖等。”他的美食路数,有其独特性格,与乃弟的谈吃,虽非南辕北辙,但亦绝少交集。
详阅周作人谈吃的文章,纵使开启现代散文中谈吃的传统,但他并不专力于此。此类散文,散见在各集子里,可视为他生活艺术及民俗文化的延伸,并借由谈吃,寄托他对故乡的莼鲈之思。是以他不著意描写食物或菜肴的色香味,亦不炫耀夸谈其饮食经验,而是展现其一贯的散文风格,旁征博引、文字朴拙,于含蓄蕴藉中,别有一番苦涩的风味,故有物外之旨,特别耐人寻味。
乡愁挥之不去,旧味杳然无迹,写来似淡实浓,精华内蕴其中,反复再三致意,令人回味不尽。周作人之于吃,其清风苦雨处,既飞扬且落寞,将他“谈吃也就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发挥得淋漓尽致。以下种种,可见端倪。
大家都知道,北京那里的人特重烤鸭,粤、港人士则偏嗜烧鹅。后者源自明州(今浙江境内),与绍兴相邻,周作人长于斯,喜欢鹅的“粗里带有甘(并不是甜)味”,“觉得比鸡鸭还可取”,就不足为奇了。而他宁取鹅的理由,居然是“鸭虽细滑,无乃过于肠肥脑满,不甚适于野人之食”,此诚与他清高、刻苦和耐品的饮食思考一致,亦与民俗风土若合符节,惟他所喜欢的鹅肉,主要是熏鹅、糟鹅及扣鹅,而不是台湾的白煮鹅或潮州式的卤水鹅。
关于熏鹅,绍兴的食法为蘸酱、酒、醋吃,味道“非常的好”。而一名烧鹅的熏鹅,其在享用之时,亦有高下之分。周以为“在上坟船中为最佳,草窗竹屋次之,若在高堂之下”,反而不如吃扣鹅或糟鹅来得适宜。所持原因很简单,竟然是“殊少野趣”,果然有他那超逸独特的个性滋味。
周最爱吃的物事,应是自许为天下第一的豆腐。以豆腐入馔,“顶好是炖豆腐”,这种乡下吃法,为“豆腐煮过,漉去水,入沙锅加香菰、笋、酱油、麻油久炖”,透味即成,风味极佳。此一老式家庭菜,有的地方称为大豆腐。
大蒜煎豆腐亦为乡下的家常菜,先把豆腐切片油煎,“加青蒜,叶及茎都要,一并烧熟”。其滋味竟让不喜蒜头的周作人,把碗内的青蒜吃得很香,而且“屡吃不厌”。
还有一种“溜豆腐”,制法是“把豆腐放入小钵头内,用竹筷六七只并作一起,用力溜之,即是拿筷子急速画圈,等豆腐全化了,研盐种(或称盐奶,云是烧盐时泡沫结成)为末加入,在锅上蒸熟”。此味“以老为佳,多蒸几回,其味更加厚”,其妙在“价廉物美,往往一大碗可以吃上好几天”。他更打趣的说,“早晚有这些在桌上,正如东坡所说,亦何必要吃鸡豚也”。
除此而外,绍兴的乡下人“咬腌鱼过日子,也是一种食贫,只是因为占了海滨的光,比吃素好一点儿,但是缺少维他命,……须要菜蔬来补也一下,可是恰巧这一方面又是腌菜为主”,未免是个缺点,其唯一的救星,则是谁都吃得起的豆腐。当周作人靠笔耕为生,潦倒困顿之时,不忘自我解嘲,称:“一块咸鱼,一碗大蒜(叶)煎豆腐,不算什么好东西,却也已够好,在现今可以说是穷措大的盛馔了。”穷乏不改其乐,淡中滋味更长,自嘲意味浓厚。
豆腐再制而成的臭豆腐乳,周作人认为“味道颇好,可以杀饭,却又不能多吃”,只要个半块,便可下一顿饭,堪称经济实惠。他还调侃地说:“乡下所制干菜,有白菜干、油菜干、倒督菜之分。外边则统称之为霉干菜,干菜本不霉而称之曰霉,(臭)豆腐事实上是霉过的而不称为霉,在乡下人听了,是有点儿别扭的。”
下饭之物,周除以上列举的,尚有“过酒下饭都是上品”的腌螺狮青和腌蟹。前者红白鲜明,后者其貌不扬,“俨然是一只死蟹,就是拆作一胛一胛的,也还是那灰青的颜色”。由上观之,他所吃的这些,全是大众吃食,只有真识其中味的,才会一直念兹在兹。
而在扬州,扒烧整猪头可是道大菜,能堂而皇之的进入华筵中,可是在其他地方,却是平凡至极之物,不登大雅。周作人对于此味,很是喜欢,就算“看去不雅,却是那么有味”。他小的时候,便在摊上用几个钱买猪头肉,白切薄片,置干荷叶上,微微洒点盐,空口吃不错,夹在烧饼里尤佳。他所吃过最好的一回,在个山东朋友家里。这位老兄乃清河人氏(武松的乡亲),长于做词,有次过年招饮,用红、白两种做法烧猪头,搭配白馒头吃,看起来满寒酸的,周却形容成“甘美无可比喻”,还说:“那个味道,我实在忘记不了。”从平凡物事中寄真情,充分流露出他个人清高、淡泊的心理,殊堪玩味再三。
另,周氏兄弟都爱吃辣椒。鲁迅所以钟情于此,肇始于赴江南水师学堂就学,当零用钱将罄,无力添衣御寒。待冷锋一到,冻得浑身瑟瑟、砭人肌骨,在无可奈何下,就开始吃辣椒。每当夜深人静,寒风呼啸之时,就取一枚辣椒,分段送嘴咀嚼,辣到额头冒汗,周身发暖,才睡意消减,再捧书而读。长期下来,渐习以为常,进而成为惯例,终至肠胃受损,遂成不可承受之重。
基本上,周作人爱辣,出自天生。曾说:“五味之中只有辣并非必要,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正是辣。”还分析各种辣味。指出:“生姜辣得和平,青椒(乡下称为辣茄)很凶猛,胡椒芥末往鼻子里去。”至于他当作“辣味的代表”──青椒,“用处就大了”,用做辣酱、辣子鸡、青椒炒肉丝,固然不错,但他却“喜欢以青椒为主体的”,最称珍味而念念不忘的,则是“南京学堂时常吃的腌红青椒入麻油,以长方的侉饼蘸吃”。这种吃法,当然比乃兄空口吃青椒来得有味。他甚至抱怨,北京无如此厚实的红辣椒,“想起来真真可惜也”。太息之情,跃然纸上。
“无味者使之入,有味者使之出”一语,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的至理名言。周氏引申其意,认为“有味者使之出,不过是各尽所能,还是平常,惟独无味者使之入,那便没有不好吃的菜,可以说是尽了治庖的能事了”。而这种大司务不惜工本、煞费苦心所准备的上汤,自味之素(即味精)上市后,虽给予家庭主妇与旅客不少便利,但许多大饭馆自甘堕落,使得无味者使之入不再是难事,“更不要什么作料与手段”。旨哉斯言。从此之后,中餐化万千味成一味,既失本色,当然沈沦,徒增遗憾。幸好许多有志之士,扬弃味精,努力发扬古味,致“百鲜都在一口汤”,仍在台港两地,继续传承发扬,周氏地下有知,应感欣慰。
读罢《知堂谈吃》,但觉周作人所怀念的故乡吃食,导入民俗风情,反复所回味的,即是“淡”中饶滋味,苦涩有真趣,如啜苦茗般,非深深体会,无法究其奥。尤其在清茶淡饭里,超脱现实局限,过得安贫乐道,将生活艺术化,这种审美执著,有如深谷足音,涤尽尘俗物欲,回归人类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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