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集会】罗智光曲解政治中立?学者:警队式忠诚是反面教材
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一事可谓一石击起千重浪,近日更有人以公务员名义,计划在今天(8月2日)发起“公仆仝人,与民同行”集会,使政府于昨日(8月1日)发表严正声明,强调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且“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
这份声明随即引来公务员以至社会各界的讨论,并对“中立”及“忠诚”两词的定义有不同解说。01职场是次邀得香港中文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任黄伟豪教授撰文分享见解,读者不妨细读,以对相关议题有多一个角度的思考。
文:黄伟豪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副主任
近日因有公务员为反对逃犯条例在今晚(8月2日)发起集会,希望政府能回应民间的五大诉求,但换来的却是政府的强硬,冷漠及带有威胁意味的回应。公务员事务局局长罗智光昨日(8月1日)向全体公务员发表声明,重申基于政治中立的原则,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若有任何公务员违规,政府将会严肃跟进。不过政府的声明问题多多,当中最核心和使人感到最困扰的当然是对“政治中立”的曲解和无知,误导了公众,混淆是非黑白。
▼▼52个部门公务员联署,呼吁公务员参与集会和罢工。▼▼
政治中立的真正意义
“政治中立”的意思,绝非指公务员不能有自己的意志和判断,只能做当权者唯命是从的管治工具。相反,政治中立的真正意义,是公务员不应偏帮政治争议中的任何一方,这甚至是包括了今天当权的政府。“政治中立”对公务员的要求,是他们必须无时无刻不偏不倚地服务市民,绝对不能被政治化,沦为打压机器,政治斗争中的帮凶,助纣为虐。因此,公务员真正服务的对象根本不是当权者或现届的政府,而是市民,而公务员最终效忠的亦不是他们的上司,当权者或现届的政府,而是宪法、国家和公众利益。
基于上述原因,即使是在民主国家,领导人由人民选出,有人民的授权,他们也不敢大大声厚颜地宣称公务员要对自己绝对忠诚,要像自己的家臣一样言听计从。但在一个非由人民一人一票选出,没有人民授权,民望及认受性极低的香港,却有官员出来公开宣称公务员要对自己绝对忠诚,否则家法处置,实是一个使人感到尴尬的处境,显示了政府的专横,官员的无知。
绝对忠诚的不合理
在政治中立的大原则下,公务员根本不需要亦不可能,对当今的政府无条件地绝对忠诚。难道若特首下命令,要求公务员做一些伤天害理,危害市民,甚至是犯法的事,公务员也应该如奴隶或机械人般,盲目地照样执行吗?很清楚也很明显,公务员对当权者的忠诚不可能是无条件或绝对的,而是必须在核心价值,宪法原则及公众利益等的框架下进行。
不难想像,若果政治中立就是要绝对忠诚,只会产生一连串自相矛盾,不合常理,危害社会利益的事件。举一个例来说,如果特首或政府高层要求公务员不能为和自己政见或立场不同的人士服务,以求打击反对派,公务员若服从命令,是否违反了政治中立的原则?若不服从命令,又是否代表不忠诚?事实上,即使连特区政府自己,也把政治中立放高于对现任特首及政府的忠诚之上,说明了公务员行为依据的原则,也有其优先次序,公务员要有所为,但亦有所不为。而在今次的反逃犯法运动上,警队目前的选择性执法(selective law enforcement),便是极佳的反面教材,因为要绝对忠诚跟从上级指令,放弃中立,结果把整个警队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当中,民望也跌至深渊。
终身聘任制的价值
最强反驳政府立场的理据,是若果政治忠诚真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价值的话,为何全世界顶级的公务员队伍包括了香港,也着重给予公务员终身聘任制(tenure),使公务员可以不怕被上级“炒鱿鱼”?若果政治忠诚真是公务员制度的凌驾性原因,所有的政府理应效仿私人公司,每个雇员也是合约制,使政府可以更有效率更快捷地,随时把不忠诚的公务员辞去。
曾为香港公务员之首的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有“香港良心”(conscience of Hong Kong)的称号,此非偶然,设立“终身聘任制”理由真真是为了保障公务员的政治中立,可在社会混乱的时刻,不偏帮任何权势,用自己良心为了彰显公义而发光发热。而“终身聘任制”这个免死金牌,使公务员若发现政府或任何一方有滥权及做错了的时候,有企出来向政府及权贵说出真相(speaking truth to power)的勇气,这是公务员的职责及天职,使他们在港难当前的漫天风雨下,仍能排除万难成为社会上一支定海神针,制衡已步向疯狂的当权者的气焰。
因此,政府应为今天愿意行出来为香港伸张正义的公务员而感到自豪,而不是到处留难,威胁报复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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